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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问题当面说明——保靖县推行“领导干部信访公开点题”制度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该处房子是经过州里的评估公司现场价格评估后以10.5万元成交的,所得款项按照规定已经入财政非税收入帐,相关手续、票据都放在局财务室……”

    “为什么借住房公积金利息比按揭贷款的利息要低,但是在修建住宅楼当初决定采用的是按揭贷款,而不是借住房公积金?”

    “因为2010年的时候借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要求比借按揭贷款高许多,按照当时要求局里不少职工不符合借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所以当时选择了按揭,但是现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所下调,所以我们现在改为住房公积金…”

    以上是2012年8月20日在保靖县畜牧局三楼会议室“领导干部信访公开点题”现场,该局局长就群众和县纪委信访室干部之间问答现场。

 

(图为保靖县畜牧局“领导干部信访问题公开点题说明会”现场)

    为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对党员干部监督、教育、预防的职责作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2011年3月,中共湘西自治州纪委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信访问题公开点题说明实施办法(试行)》州纪发[2011]6号文件。明确规定:凡是县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以及适合应用这种方式的党政部门、事业单位的班子成员,凡是存在廉洁自律、不正之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或者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规定、但违纪情节轻微、尚不需要纳入案件检查程序的问题,或者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的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整改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群众不断越级、重复信访,纪检监察机关不宜调查但需要引起有关单位和领导重视并做好群众工作的问题和有必要实施信访监督的其他问题,根据工作需要或有群众提出说明要求的,都必须进行公开说明和集体评议。公开说明后,纪检监察机关对结果进行实事求是的审核,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经评议满意度在80%以上的,报经原审批领导批准,信访了结;对反映问题失实,组织上认为有必要消除影响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反映问题属实或者部分属实的,对被责任个体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吸取教训、限期改正;对说明问题不实,满意度不到50%的,按照案件检查程序有关规定移交进一步办理;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从重从严处理。

    2012年6月,保靖县纪委信访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畜牧局主要领导存在擅自处理国有资产,收受他人贿赂;在修建局住宅楼工程中与开发商勾结,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自接到群众举报信后,该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组,通过广泛走访调查,随后召集该局干部职工召开“公开点题说明”大会,由干部职工就涉及切身利益和单位集体利益方面的一些问题向该局局长提问,该局长则根据所提的问题认真负责地公开回答大家的问题,经过民主评议,属实票达到98%,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肯定了这种“答题”做法。事后该局局长感叹说:“公开点题说明制度形式新,效果好,及时为我澄清了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依法依规办事,廉洁弦绷得更紧哦。”

    通过信访“点题公开说明”制度的实施,创新了信访举措,曾经被群众认为神秘复杂的信访工作,由于“公开点题说明”制度的逐步推进变得透明简单。在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权力运作的透明度,加强了对“官”和“权”进行民主监督,促进了干部依法行政,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

    自该文件下发以来,保靖县全面推行了《领导干部信访问题公开点题说明办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县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共责成6个单位的9名领导干部就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进行公开说明,涉及大小问题31个,说明满意度达80%以上问题24个,举报失实、予以澄清问题20个,限期整改问题8个;先后诫勉谈话3人,提请免职处理1人,成功化解3起群体上访问题。(中共保靖县纪委 杨志 张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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