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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完善七项制度 建立亲民为民群众工作站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桃江县自2011年9月成立群众工作站以来,通过完善群众工作日制度、群众信访代理制度、群众工作信息反馈等七项制度,全面构建亲民、为民的群众工作站。

    一是建立群众工作日制度。建立县委群众工作部,与县信访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在全县15个乡镇建立群众工作总站,284个村、24个社区建立了群众工作站,从县直90多个部门单位抽派1000名干部作为群众工作站的工作队员。将每月25—27日定为群众工作站固定集中接待日,工作日期间,群众工作站人员必须进站入户,深入群众家中进行调研走访,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加强与村支两委沟通,积极开启服务站信箱,及时填写《工作台账》,每月定时由各总站长收集报县委群众工作部汇总审查。今年来,共走访农户4270户,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025条。

    二是建立群众信访代理制度。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进行信访代理,对需要走信访代理程序的,实行“谁代理、谁负责”原则,中途不得随意变换代理人员,并在规定时限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对暂时不能化解的信访问题,代理人员积极协助做好信访人员的稳控工作,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所在乡镇党委、县委群众工作部及相关部门,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确保一般矛盾不出村(社区)。共代理信访事项249件,有效减少了群众上访和越级非正常上访现象的发生。

    三是建立群众工作信息反馈制度。对驻村(社区)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重大事项以及好的经验和典型,坚持每月及时向群众工作总站汇报,各群众工作总站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并报县委群众工作部。

    四是建立群众工作协调联动制度。各乡镇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各群众工作站站长参加的工作例会,总结当月群众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代理的信访和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县委群众工作部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乡镇群众工作总站长参加的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处理需要协调联动的重大事项,指导安排下一步工作。同时,在召开工作例会的基础上,对各群众工作站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县委群众工作部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集中调度,协调解决。

    五是规范群众工作驻村联点制度。针对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驻村(社区)联点数量多、地域分散,致使联点领导和部门难以多头兼顾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多块牌子、一套人马,原则上一个县直部门只联一两个村(社区)”的办点思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联点工作制度的意见》,将群众工作站建设与领导联点、部门办点相结合,使原来分散的人力、物力、财力得到整合和集中,有利于集中精力、集中财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大事。

六是建立群众矛盾排查化解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群体、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的排查,做到一月一排查、一月一交办、一月一上报、一月一督办。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加大排查化解力度,筑牢基层第一道防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七是建立干部挂职锻炼制度。坚持把群众工作部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明确规定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都要到县委群众工作部进行3-6个月的挂职锻炼,进一步增强联系群众观念,熟悉群众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以群众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011年至今,已抽调8名干部到县委群众工作部挂职锻炼。(桃江县纪委办公室 胡凤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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