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乐坪街道纪工委积极推进控违拆违工作

近日,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办事处纪工委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加大督查力度、完善奖惩制度、强化问责问效四项举措,积极促进辖区控违拆违工作稳步推进。
明主体,实行包干负责。街道负责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清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各社区驻点领导、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社区清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社区驻点干部为社区清查整治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本社区范围内的集中清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并协调配合街道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按照统一部署、实行责任包干。单位院落内已建成的违法建筑,由管理单位自行包干处理到位;无管理单位的院落,由社区负责。
重督查,确保工作到位。街道纪工委将在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劝导自拆、执行实施等不同阶段,分别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督查工作的重点、方法、步骤和要求,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面上督查与具体项目推进相结合,深入各拆违项目现场,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察看现场进度等方式,对社区控违拆违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任务完成、人员履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不间断督查,有针对性地提出督查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将督查情况以通报或专报形式发出。
立奖惩,健全长效机制。街道党政班子成员、社区主要负责人、城建制社区所有专职干部统一向街道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缴纳控违拆违保证金1000元。如所驻社区每发生一起新的违法建设扣500元;推诿、延滞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扣500元;不够扣减的在其工资中扣除,且与年终考核挂钩。以上情况每发生一例扣驻点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分1分,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分1分;全年没有发生上述案例的,年终考核时,保证金退还,并奖励同等金额。
追责效,提供组织保障。严明控违拆违工作纪律,再一次明确党员干部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执行拆违控违各项规定,不准拖街道拆违控违工作的后腿;带头支持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话和事;带头做好本单位同事或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法建设户说情、打招呼。街道纪工委将加强对党员干部控违拆违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实施参与违章建筑、不支持、不配合工作的党员干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新建违章建筑的查处中存在的监督不到位、查处不及时、查处力度不够的情况,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通过加大问责问效的力度,为形成对全街道违法建筑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有效格局提供有力的保证。
目前,乐坪街道控违拆违工作各个环节进展有序。共张贴《集中清查整治通告》150份,悬挂宣传标语300余条,制止违法建设4起共16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14起1865.65平方米。(娄底市娄星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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