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推行“三五”服务机制 全力优化园区发展环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8-29 10:46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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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环境最优县,提升园区的竞争力和承载力,有效遏制部门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扰企、侵企、损企、坑企的行为发生,营造“便捷、高效、联动、诚信”的服务环境和“宽松、灵活”的政策环境,促进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该县在三星工业园推行“三五”服务机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1.建立“五员”服务队伍。一是建立“优化环境信息员”队伍。园区企业确定一名管理人员为经济发展“优化环境信息员”,收集反馈行政机关涉企信息和“五员”到企业履职的工作情况;二是建立“业务代办员”队伍。园区确定一名领导成员为“业务代办员”,为企业代办企业外部事项;三是建立“协调联络员”队伍。县“双联”工作联系企业的成员单位设立“协调联络员”,联系、协调和指导企业开展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外部环境问题;四是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员”队伍。驻勤民警、企业驻地乡镇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员”,在一线为企业受理投诉和及时调处强揽工程、阻工扰工、劳资纠纷等矛盾纠纷问题;五是建立“监察特派员”队伍。县监察局向园区派驻 “监察特派员”,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发展环境情况,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办结相关事项。
2.设立五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 “五员”岗位责任制。根据“五员”不同岗位设立其相应的工作职责;二是建立 “五员”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五员”根据其岗位职责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及建议等;三是建立工作台帐登记制。“五员”根据岗位职责定期或不定期上报《企业经济发展环境情况反馈表》、《服务企业工作情况登记表》、《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矛盾纠纷调处意见反馈表》、《队员服务满意度测评表》等五种表册;四是严格实行入企日常监督检查与执法事前备案制。各部门对园区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应向县优化办事前备案,并向园区通报。实行联合检查机制和先行责改制度,杜绝多头重复检查和处罚;五是实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制。组织园区企业每半年对职能部门进行一次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连续两次排在后三名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同时将评议结果作为行风评议的重要依据。
3.实行五项服务机制。一是园区建立企业全程代理服务。园区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保姆式全程代理服务。协助落户企业做好入园企业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环保审批、项目立项、国土规划工程报建等全程代理服务工作;二是政务服务中心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全面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四项制度,为重点企业提供行政审批上门办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绿色通道”。三是实行领导干部联系项目制度。责任单位明确一名领导联系一个园区建设项目,及时协调和解决各类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重点难点问题。四是建立企业发展环境监测网络。设立企业发展环境监测点并进行挂牌,园区监察特派员负责定期收集每个监测点存在的问题,确定整治重点;完善企业投诉反馈机制。受理园区企业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各类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直查快办,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投诉企业。五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执政,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教结合、权责对等的原则,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通过在园区推行“三五”服务机制,园区企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一是为企业摸排问题36个,解决矛盾34个;二是快速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15项,办结时限提前30%以上;三是在项目申报、规划选址、林业报批、国土办证、工程报建、房产办证、环保审批等收费方面,除上交省市部分外,县级部分(行政收费和技术服务费)允许“打白条”,由县财政年终结算篼底;四是引进了湖南省郴州富华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企业融资5000万元;五是积极牵线搭桥,为企业培训和招聘用工2000人;六是拒绝多头重复检查6起,禁止乱收费乱罚款3起;七是查办行政问责案1件,问责2人;立案查处违纪违法阻工案件2件,刑拘6人。目前,园区产业承接的“虹吸”效应明显,慕名而来的外地企业日益俱增,新落户中湘钨业、鸿发矿业等中型以上企业10余家。(汝城县纪委 朱创新 李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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