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五项举措破除工程招投标“潜规则”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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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澧县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水平,推行公开交易、公平竞争制度,采用电子监察等监督技术,遏制了“串标”、“围标”等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工程招投标。
一是实行统一管理。全县达到一定标的以上的所有工程招投标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县纪委、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二是采用电子招标清标。标书制作成为电子文档,并制成无记名标书,隐去单位和投标人等方面信息。对制作好的无记名标书,专家只做评价,不知投标人任何信息,为公正评标打好基础。标书进入计算机系统后,先由“电子评标系统”进行自动处理,通过各种识别和雷同性分析,在进入专家评审之前,把技术性“串标”、“围标”的标书全部清理出来。三是实行专家独立评标制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为减少外界干扰,专家集中后,进入到专门设立的休息室,在评标结束前,不得与外界接触。在评标时,每位专家实行隔离座位、一人一座,电子摄像头全程监控。四是实行网上公示。评标结果出来后,要经网上公示一段时期后,再确定中标单位或中标人。五是强化保障。强化电子监察措施,从候标室到交易大厅全面布设监控设施,交易全程全程录像,发现违规行为及时预警。县公安局并专门设立警务室,对干扰招投标秩序的非法行为予以打击。目前为止,今年组织工程招投标项目68个,涉及金额4.9亿元,经网上公示后,参与竞标各方普遍反应良好,没有发生一起“串标”、“围标”等违规事件,并为国家节约资金0.3亿元。(澧县纪委干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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