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四公开”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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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增加收费工作透明度,创新工作方法。在建立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巡查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四公开”。
公开收费。开学在即,由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牵头,组织物价、减负、财政、教育等单位印制3万份“致学生家长公开信”,让学生家长明白收费政策,对收费政策进行了重申。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落实“四个严禁和一个重申”要求。
公开承诺。在全县校长会上各学校校长向主管部门递交了收费工作廉政承诺书和责任状。明确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要求学校及老师不得统一代办业务,代收相关费用等。任何单位、学校及老师不得收取补课费、插班费、课桌椅费、班费、试卷费、赞助费等费用,不得向学生指定书店统一购买书籍和向校外机构推荐生源。保险项目必须采取自愿原则,无资质人员不得代理任何业务。伙食费必须按照《关于永顺县中小学校食堂伙食费管理办法》执行。所收费用由家长或学生向收取方自愿缴费,收取方应现场开具收费凭证。
公开监督。各学校必须接受学生或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各职能部门在公开信上公布了举报电话。一旦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欢迎家长或学生投诉举报。
公开处理。举报一经调查核实,对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单位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及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永顺县纪委监察局 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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