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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三大举措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来,益阳市赫山区坚持将贯彻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抓手,多措并举,强势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强化宣传教育,确保贯彻落实《规定》有氛围

    突出重点。该区坚持把《规定》作为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象上,牢牢抓住乡镇班子成员、中层骨干、一般干部和站所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村组干部、社区干部;内容上,对乡镇干部突出宣传教育《规定》中的“19个”不准,对村组干部重点宣传教育《规定》中的“22个不准”。

    创新方式。将《规定》纳入乡村两级干部培训教育内容。如,该区在全区村(社区)干部培训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区上,区纪委常委杨应武讲了一场以《规定》主要内容廉政课;在全区财务人员培训班上,区纪委常委周正平结合办案实际,以案说纪。乡镇(街道)班子成员结合《廉政准则》和《若干规定》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组织单位干职工进行了专题学习,各村(社区)结合党员组长会议,将《规定》学习贯彻到了村民小组长。如,牌口乡将《规定》中“41个不准”印制成卡片发放给了每一个乡村干部,衡龙桥镇将《规定》翻印成小册子发放给镇村两级干部,笔架山乡组织乡村干部就《规定》内容进行了考试,许多乡镇、村(社区)将《规定》张贴到了党务公开栏上,让群众知晓《规定》内容,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注重效果。为了不使宣传教育“一阵风”,该区及时组织各单位开展了回头看,要求各乡镇(街道)及部门站所的每一名干部职工对照“19个不准”、村(社区)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对照“22个不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专项督查,及时指出并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落实,为贯彻落实《规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健全相关制度,确保贯彻落实《规定》有保障

    坚持用制度管“权”。针对农村基层干部在履职用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该区区委、区政府切实加大了村务监管力度,出台了《赫山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赫山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和《赫山区农村中小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三项制度,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监督重点、权利义务,制定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处置和农村中小型项目建设工作流程图,从源头上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坚持用制度管“钱”。在全面推行“村账乡代管”的基础上,结合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工作出台了《赫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与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赫山区社区资金管理办法》、《赫山区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监管村级财务、村级集体资金,坚持每季度对村级财务管理公开工作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年就村级财务进行一次清理审计。同时,为确保民生资金等专项资金真正落到老百姓头上、惠及黎民百姓,该区纪委出台了《强农惠农资金备案制度》、《18项民生专项资金(基金)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违反强农惠农资金发放责任追究办法》,用制度规范了各级工作人员履职用权行为。

    坚持用制度管“人”。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每年要求乡镇党政“一把手”向区纪委述职述廉,以村为单位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并对述廉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或测评;严格落实上级党委、纪委与下级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定期谈话制度,2011年来共计谈话350人次。同时,结合换届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和《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确保区乡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在“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基础上,明确了“12个不许”,进一步严肃了换届纪律,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干部廉洁履职。

    严惩违纪行为,确保贯彻落实《规定》有效果

    加强信访举报。大力推行纪检监察信访 “一卡三制度”,要求各单位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件,及时调查处理“民情直通卡”上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特别是对待群众举报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的信访件,充分发挥纪委信访直查快办的作用,组织力量直接查办。2011年6月以来,共直查快办乡村干部违纪案件35起,收到了良好效果。

    加大办案力度。该区纪委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治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一是突出查办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2011年来共立案查处换届选举案件26件,确保了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大局稳定。二是突出查办侵害集体利益的案件,对以各种名义贪污挪用、套取冒领集体资金侵害集体利益的行为严查快办,绝不姑息。今年来共查办以乱补滥发、虚列支出、违规报销等手段侵害村集体利益案件5件,为村集体挽回直接损失90多万元。三是突出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态度坚决,决不手软。今年来,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启动行政问责3次,组织处理5人。

    坚持办案治本。区纪委坚持将查办案件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相结合。利用查办的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如大丰村、桃花仑村案件查处后,区纪委及时召开乡村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纪,以案明纪。区纪委在办案中发现村级普遍存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管缺位的问题后,在全区及时建立了“三审两监督”制度,同时以党务公开为载体,积极构建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大公开格局,在村级财务管理中严格执行限额审批、报账集体审核、收支按月公开等制度,保障了农民群众对资金的使用、收益、分配情况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强化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行为。(赫山区纪委金醒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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