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地税局“四个强化”提升内控机制建设水平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9-03 11:46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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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娄星区地税局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两权”运行。重点围绕自由裁量权、财务管理权、税收管理权等方面的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订和完善了《经费管理办法》、《未达起征点认定管理若干规定》、《减免税管理办法》、《发票管理若干规定》等管理制度,以制度来规范权力的运行程序和方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强化风险排查,防范税收风险。以权力运行的关键点为重点,认真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操作等方面存在和可能发生的风险点,对其表现形式进行归类汇总,编写了《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操作手册》,用图表、文字等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并制订防范措施,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风险防控意识,提高税收风险的防范和应对能力。
强化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娄星地税“QQE站”纳税服务群及各种媒介及时公开各种涉税政策法规、办税流程,接受业务咨询和投诉,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税管员对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及网上测评活动,邀请特邀监察员、人大代表、党政领导上门恳谈“挑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责任追究,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到位、制度不执行、纪律不遵守等行为的督查考核;制定出台了《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办法》和《税务人员问责问廉问效办法》,对违规行政、服务不优、为税不廉等方面进行重点行政问责,推动问责制度走向刚性化和常态化。(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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