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省粮食局“四个严格” 推进项目廉洁

编辑:彭晓强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8月23日,省粮食局组织召开了局直系统项目建设自查自纠暨招投标法学习培训会议。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向才昂主持会议,局财务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和局直单位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项目)工作领导、财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湖南省集中采购的有关文件精神。局财务处负责人就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范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部署了局直单位开展项目招投标自查自纠的工作。

      局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受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利萍的委托,对近二年来局直单位执行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了点评,并就进一步严格落实执行《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推进项目廉洁建设,提出了“四个严格”要求。一是严格实行廉政承诺制度。局直单位要全面推行工程项目建设廉洁承诺制度,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承包建设单位要按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对建设项目实施中的廉洁事项作出公开承诺,在签订承包合同时,签订《项目工程建设廉洁书》。二是严格实行预算评审制度。局财务处组织对项目组织预算评审,各项目单位要将评审后确认的工程预算价作为工程招标价(控制价),加强项目实施过程前期监督和控制。三是严格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纪律。局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招投标项目报告制度,不得将依法必须招的项目批准或决定不招标,不得将必须公开招标项目违规批准或决定为邀请招标,不得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措保密、应急工程等规避招标。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要求,局直各单位对所属范围内招投标工作纪律和规则执行情况负总责。各单位财务(项目)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情况沟通,共同负起监管责任,杜绝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省发改委、监察厅等十部门联合制定的《湖南省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违规问题举报办法》、《湖南省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办法》。(省纪委、省监察厅 驻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