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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出实招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9-05 10:35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4月份以来,湘潭县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中介机构清理规范工作。截至目前,共计清查中介机构5家,清退党政负责人兼职1人,下发责任整改意见书5份,整章建制7项。

    这次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由县纠风办、县监察局牵头组织,住建、国土、房产、水务、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制定出台了《湘潭县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并建立了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县纪委副书记为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纠风办,负责联系和协调专项工作的日常事务,确保专项清理规范工作配合紧密,形成合力。

    在各主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同步开展自查自纠基础上,为了确保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由县纠风办牵头,工商、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中介机构进行了检查和督查。检查和督查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的行政一把手通报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共计督办检查3轮次,发现清查不彻底、不真实等问题4条。

    通过清理,共计清退国家工作人员兼(挂)职12人,无证上岗人员28人,限期搬离在主管部门院内办公的中介机构4家,同时,为构建规范中介机构工作的长效机制,县纠风办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相关管理制度7项,建立行政监管工作人员、中介机构执业的责任追究制度;各中介机构制定符合本行业实际的中介机构行为规范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针对清理中发现的个别中介机构涉及机构编制等较为复杂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了符合本次清理规范要求的计划和措施,并向相关部门和县政府专题请示汇报。(湘潭县纪委纠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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