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建立“五四三”机制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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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从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入手,建立“五四三”内部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一、建立五项制度,实现监督约束规范化。一是建立《岳麓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规则(试行)》,明确职责权限、监督对象、岗位环节、主要内容、方式方法。二是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明确报告内容、报告程序、处理方法。三是建立工作汇报述职制度。街镇纪委书记、区直纪检组长、机关各室主任向区纪委每季度一次书面汇报、半年一次述职汇报。四是建立谈话和诫勉制度。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基层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谈话了解情况,对发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五是建立工作轮岗交流制度。加强系统内干部交流力度,对在同一岗位超过一定年限的予以轮岗交流。
二、强化四个保障,实现监督教育经常化。一是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作风教育活动。近年来,先后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提高五种能力、争当五个表率、树立五种形象”等思想作风教育活动,有效促进了干部队伍思想和作风转变。二是开展情感教育,坚持常打招呼、勤提醒,重视从思想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三是开展“四个一”学习制度,即每周一次学习宣讲、每半月一次集中授课、每月一次学习交流、每季度组织一次派驻纪检干部到区纪委机关集中学习。在规范学习制度的同时,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效果。四是定期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参加各种培训、外出调研活动,不断创新教育培训形式,今年累计组织开展培训学习70余人次。
三、畅通三条渠道,实现监督方式多样化。一是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网上邮箱,在机关设立举报箱,受理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二是聘请特邀监督员以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形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确保监督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不断扩大覆盖面。三是组织开展“三评”活动,即领导点评、同志间互评、下评上,切实强化系统内部监督。 (岳麓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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