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为教育收费热点信访问题“降温”

近年来,反映学校财务和教育收费的问题一直是宜章县纪检信访的“高温区”。为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对该热点问题的反映,在2012年秋季开学之际,宜章县物价局会同县教育局、县纠风办出台《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提醒告诫函》,为该县秋季教育收费早“降温”,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及家长的根本利益。
告诫函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做到“十严禁”、“四严格”。一是严格落实国家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和省、市相关规定,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和收费行为,制止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并收费的行为,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严禁举办“占坑班”(通过参加培训获得入学便利)并收费的行为。二是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三是严禁利用学校的教育、教学场地、资源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行为。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四是严禁公办示范性高中超出“三限”政策,扩大招生范围、降低录取分数和提高标准收取学费。五是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采取学校无偿代购服务方式向新华书店订购。严禁进校推销和强制购买。不得将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刊物列入教辅材料,应由学生自愿向邮局征订。六是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代保险机构向学生收取保险费。七是严禁将讲义、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八是严禁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和违背学生自愿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九是严格落实收费许可证制度。十是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同时,该县物价局还特别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加强教育收费监督,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进行投诉和举报,投诉举报情况一经核实,有关部门将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宜章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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