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以制度推进三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相关制度。中纪发[2009]9号、10号等文件下发后,岳阳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职数、结构和程序等方面的要求,规定了县市区纪委除班子成员外的新进人员“凡进必考”的原则和资格条件,并对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抓好文件落实,该市将这项工作纳入县市区反腐倡廉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跨层级调剂增加行政编制、任职满10年的班子成员交流、县级纪委书记在常委中的排名等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建立落实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相关制度。以乡镇纪委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力度,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乡镇纪委换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乡镇纪委“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了乡镇纪委书记的资格条件,并对乡镇纪委班子职数和兼职委员的选配作了明确规定。市纪委建立了委局领导联点制度,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乡镇纪委换届工作进行了督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10多个,确保了工作落实。换届后,全市156个乡镇纪委,有132个配备了专职副书记,全市乡镇全部按规定落实了纪委书记排名制度,55个乡镇纪委副书记明确了副科级职级,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
三是探索建立村级纪检组织建设相关制度。为适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向农村基层延伸的形势和要求,从去年起,该市在全市探索推行村级纪检员制度,在全市确立一批试点乡镇,向下属村派出村级纪检员,规定村级纪检员从所在村中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工作经验较丰富的党员中产生,由乡镇纪委统一管理,明确了村级纪检员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目前,全市150多个村建立了这项制度,较好地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岳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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