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构建“三三机制”加强办案队伍建设

做好查办案件工作,人既是根本,又是保证。近年来,岳阳市纪委着力构建“三三机制”,坚持优化结构,强化保障,严格监督,不断提高办案队伍水平。
一是完善三项机制,优化整体结构。完善办案资格准入机制。按照优化班子和队伍结构需要,规定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班子成员具有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或三年以上办案工作经历,一线办案人员必须具有法律、财务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今年县市区纪委换届后,县市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半以上具有本科学历,具有法律、财务等方面专业知识或三年以上办案工作经历的办案人员增加了近三分之一。完善办案人才储备机制。根据《岳阳市查办腐败案件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建立岳阳市查办腐败案件人才库的实施方案》,在全市执纪执法单位公开遴选了50名优秀办案人才,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完善办案人员教育培训机制。继续推行“一月一课一考”制度,对办案文书制作等办案专业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委局机关所有办案人员均参加了中纪委和省纪委的专题培训班。同时,编印了《办案工作手册》,做到办案人员人手一册,对办案起到了较好的参考指导作用。
二是坚持三个优先,强化后勤保障。办案经费优先。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参照政法系统标准全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保证,优先拨付。办案奖励优先。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了办案有功人员奖励制度,对查办案件中有突出贡献的办案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办案装备优先。委局机关为纪检监察一室、二室、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等室配备了办案用车,在其他办案装备上按照高配备标准优先考虑、优先安排。
三是落实“三严”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严约束办案干部,不断提升办案干部队伍素质。制定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强化了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岳阳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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