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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全面建设开放型政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芙蓉区坚持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为手段,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树立了良好公共形象、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以信息公开为抓手,丰富“开放型政府”内涵
  (一)完善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一是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推进机制,对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分工细化,明确了工作职责。(芙政办发【2012】43号)二是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部署。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疑问,及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工作。重点关注涉及《条例》规定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在区政府网站上全文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社会各界通过网络及时了解掌握《条例》内容;通过电视等媒体宣传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让更多的群众及时了解政府有关信息;通过宣传教育,营造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信息公开直通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以“群众直通车”工作为载体,以“四联”、“三为”工作为落脚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一是点线结合完善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方式。以区、街、社区为点,以政府门户网站为线,铺设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形成三级联动的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托完善政府服务网站架设,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在线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时限、投诉联系方式向全社会全方位公开。二是发挥电子政务优势,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同步对纳入行政审批流程管理电子政务的单位实施网上监察、审批、网上公开。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录用公开、城市规划决策公开、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公开、财政与编制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实现信息共享和快捷服务。三是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针对各相关责任单位在基层、联系广泛的实际情况,从老百姓急需了解的信息入手,从以下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领导信息、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机构职能、人事信息、通知公告、政府采购、资金信息、应急管理、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行政裁量权等,四是注重了公开的及时性,完善了公开的程序,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和保密性的审核发布制度。为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生成后及时上网公布,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了公开及时性的督查,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法制办严格把关,对下发的文件,严格对保密性和规范性的审核,对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进行实时监察。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为能更加有效、及时和规范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区对各街道、区直机关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由区政府办、监察局和政务中心结合绩效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规范制度建设,同时也为年底综合考评做一个明确的规范性指导。通过检查,对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有力地促进了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今年来,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信息13590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1015 条;通过辖区内信息公告栏(包括电子屏)公布信息2104 条;通过区档案馆1795条;公开资料 18000 条,通过其他途径公开的信息 18000 余条。
  二、以行政审批改革为主轴,规范“开放型政府”建设
  (一)依法清理审批事项,明确政务服务标准。我区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三次集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从最初的125项简化到目前的46项,共减少79项。200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区政府对区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实施项目进行了清理。对区级行政许可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并印发了《关于公布区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芙政发(2007)3号],明确了区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为95项。2008年,根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政务中心会同区法制办对区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进行第二次清理,并于2008年12月16日发文[芙政发(2008)23号]公布调整后的区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为89项。
  2011年,省政府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发文要求各级政府对行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其他办事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根据部署,我区对照省政府第235号令、第240号令、第246号令要求,2011年5月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信息上报工作,经过上下反复的查漏补缺,规范了我区政务服务事项为行政许可46项,非行政许可72项,其他办事16项(芙政发[2011]12号)。
  (二)依法压缩审批时间,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按照“依法审批、精简流程、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思路,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中心依托纪委(监察局),主动开展了审批项目督察,对依规予以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明确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要求全区有审批职能的部门进一步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实施流程再造,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承诺审批时限在原审批时限上压缩30%。为方便办事的企业和群众,部分承诺件已经调整成即办件办理。经过督查,全区办事审批时限平均压缩了50%,超过了预期标准,为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节约大量审批时间。
  (三)依法清理收费项目, 规范政务服务行为。严格规范审批收费行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取消其他一切收费项目和各种附加收费。严禁审批部门将特定中介机构的服务作为审批的必要条件,严禁审批单位和个人借审批为中介机构承揽业务,严禁审批单位和个人通过中介机构牟利。目前,我区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100%在线办理,多元化的办事渠道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政务中心的集中受理、集中收费的一站式服务也极大的满足了群众办事的需求。
  行政审批改革,网上审批系统开通至今,通过 “虚拟办事大厅”受理审批申请事项10904件,办结10705件,办结率达98%以上。2012年1月—6月,通过“有形办事大厅” 共接待群众57575人次,咨询37538人次,受理审批39731件,办结38816件,收费1.6亿元。没有因办件不及时的投诉。   
  三、以“直通车工程”为载体,确保“开放型政府”实效
  一是完善基层中心,构建“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格局。一方面很抓区政务服务大厅的扩容提质,建设高标准的区级服务大厅;另一方面要求街道一级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区级服务的补充;在社区按照需要设立社区便民服务站。目前芙蓉区基本实现街道一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100%,社区便民服务站80%。将“政务服务直通车”开到群众身边,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的群众。
  二是深入开展“绿色通道”活动,搭建创业富民通道。
  在原有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基层上,区政府把帮扶企业和项目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全区县级领导联点企业、项目建设,将群众工作“直通车”开到了企业,开到了施工现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是以“市民评议政府活动”为契机,促进和谐稳定。从2003年开始,芙蓉区委、区政府采取问卷调查、网络意见收集、利用工作平台(区、街两级政务中心)随机调查和设立市民评议政府意见收集箱等渠道开展行风评议。至今我区已开展大规模的“市民评议政府”活动九次。形成了“只要百姓说句话,政府就会有回音”、“政府工作好不好,市民说了算”的良好局面,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通过“市民评议政府活动”实现了“四个促进”,即: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促进了民主决策;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环境优化。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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