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四措并举促廉政承诺落实

近日,安化县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廉政承诺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村(社区)支部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履行职责、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内容提出廉政承诺事项,明确通过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公示廉政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落实责任追究、严格考核机制四项措施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廉政承诺。
廉政承诺内容主要包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作风纯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察实情、说实话、干实事,多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参加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保持党的纯洁性和从政道德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廉洁价值理念;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财经纪律,不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不利用婚丧嫁娶、生日节庆等借机敛财,不参与打牌赌博,不以自己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民间放贷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参加可能影响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消费活动。
为确保廉政承诺制度落实,该县明确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个人廉政承诺执行情况。二是《廉政承诺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和评议。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人员,视其情况及时提醒或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不履行“一岗双责”造成不良影响者,实行责任追究,甚至纪律处分。四是严格考核机制,将廉政承诺执行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以促使廉政承诺落到实处。(安化县纪委党风室杨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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