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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改革试点工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10-08 10:21 来源:三湘风纪网
    针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骗取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违规收取厂家劳务费等突出问题,2011年以来,湖南省宁远县加大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力度,积极探索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新机制,率先在全省推行农机购置补贴直补到户改革试点工作,补贴资金由补贴生厂厂家直接打入购机户个人帐户,受到了广大农民欢迎,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此项工作作为典型经验在省内各县市推广。
一、加大宣传力度,搞好公示服务,夯实农机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工作基础
(一)广泛宣传,让群众掌握补贴政策。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平台,采取层层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开辟电视网站专栏、组织宣讲团巡回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让群众充分了解农机购置补贴内容、程序和要求,为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搞好公示,保障农民自主选购权。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补贴政策内容、补贴范围及标准、操作程序、咨询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等信息在县电子政务平台上公布,同时要求所有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对其所经销的补贴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和技术参数,严禁经销商强行向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保证农民选购农机的自主权。
(三)优化服务,维护购机户合法权益。县农机局设立购机补贴政策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认真受理农民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按管理权限及时取消其补贴资格,切实维护购机户合法权益。
二、建章立制,规范程序,推动农机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工作有序运行
制度是监管的基础。宁远县在推行农机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工作过程中,紧紧围绕补贴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序运行。
(一)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制度。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设置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农民在购买农机时严格按购机申请—审查确认—补贴公示—机具核实—补贴发放的程序规范操作。先由农民向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提出购机申请,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审查确认后向申请人发放《补贴指标确认书》。购机户购机后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补贴,乡镇审核合格后将补贴机具信息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部进行公示,并组织农机专干、驻村干部、村委会负责人实地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然后上报县农机局审核。县农机局对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后报县财政局审核,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农机服务组织。
(二)建立健全经销商管理制度。一是完善经销商资格审查制度。由县农机局对经销企业的注册资金、经销场地、硬件设施、管理人员、售后服务及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严格审查,将具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质的经销商名单在县电视台公示,上报省农机局统一公布。二是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制度。对经销商违法违规行为,农机生产企业承担相应连带责任。三是建立违规经销商黑名单制度。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产商,及时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四是建立工作人员联系经销商制度。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农机项目实施工作人员联系经销商,对经销商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如经销商发生违规补贴行为,联系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三)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将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等信息在购机者所在村部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县农机局、财政局每半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农机局以公告的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补贴金额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抽查制度。县农机、财政、监察、纠风和减负部门每季度联合对上一季度的补贴购置机具进行一次抽查,对补贴额高于5000元的机具,抽查比例不得低于50%,对补贴额低于5000元的机具,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0%,严防虚签不售、销售非目录机具、签“大”售“小”、减少配置等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现象的出现。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农机、财政、纪检监察、纠风、减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宁远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从纠风、财政、农机、减负等单位抽调人员到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县乡财政足额预算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和核查机具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二)强化督促检查。整合纠风、减负、农机、财政等部门督查力量,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检查力度,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2011年下半年,全县共抽调722名干部,组成17个清查组,深入乡镇村组和农户对近年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情况进行了清查。今年4月和9月,县纠风办会同县农机局、县财政局两次组织检查组对全县17个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三)严格责任追究。一是明确纪律要求。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规定“九个不得”,即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办理补贴手续,不得对购机者设置任何障碍,不得将年度《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外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取没有收费依据的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发放补贴资金,不得以假发票或真发票假购机形式办理补贴,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二是拓宽举报渠道。在县纠风办、县减负办、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有力抓手,对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延期发放补贴资金、在核定机具工作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做到有信必查,有案必办,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今年9月,县纠风办会同县农机局、县财政局组织力量对良东农机销售有限公司违规销售农用取水机案进行了查处。(宁远县纪委纠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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