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四举措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10-10 09:15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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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从全面排查、认真督察、抓好案件查处、健全长效机制等四个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
把握“准”字,全面进行排查,准确掌握项目底数。在专项治理工作排查阶段中,紧紧抓住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这两条线,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逐个项目、逐个环节全面排查,做到应查不漏、不留死角,扎实推进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摸清了项目底数。查出工程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2个;招标投标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8个;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1个;城乡规划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3个;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12个;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4个。提出整改意见30条。填制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督查情况登记表》发到各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有问题的工程建设项目,责令其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到位。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抽查、专项督察、找准了问题,准确掌握家底。
突出“严”字,认真开展督察,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是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的核心环节。对于基建程序、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存在问题的整改进行重点督察,对全区具有代表性的8个单位的9个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检查出在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3个,在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1个。对于排查出来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掩饰问题,不回避矛盾,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治理、边规范。
立足“狠”字,抓好案件查处,狠狠打击腐败现象。一是拓宽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发挥专项治理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以及社会群众、媒体的监督作用。二是严肃查处案件,对任何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案件剖析,充分运用查办案件工作的成果,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瞄准“远”字,健全长效机制,规范职能部门行政行为。针对我区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出台了《娄底市娄星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政行为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娄底市娄星区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娄星区国有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规定》和《娄星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针对性、可操作性极强的文件,为全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行政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工程建设项目依法、高效、廉洁运行提供了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娄星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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