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区制定八项制度促党代表作用发挥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10-10 10:24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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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党代表在本职岗位和重点工作中的先进作用、在参政议政中的参谋作用、在重点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在联系党员群众中的桥梁作用,南岳区制定出台了八项工作制度。
一是党代表驻站接待日制度。依托群众工作站(室)、党员(便民)服务中心、基层组织活动场所等,在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共建立9个党代表工作站,在村、社区和非公企业设立党代表工作室,区党代表统一安排到所在代表团的党代表工作站,每个工作站明确一名书记任站长,并配备一名专职联络员和一批党员志愿服务者。同时,各代表工作站(室)向基层党员、群众印发代表联络卡,便于党员群众及时联系。
二是代表提案制度。区党代会召开期间,区党代表联名在大会决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区党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提案以一个代表团或10名以上(含10名)代表联名方式提出。党代会召开期间由区委组织部负责提案的受理、审查和立案。
三是代表提议制度。区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可以由个人或者以联名的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向区委提出属于区党代会和区委职权范围内的提议。经审核受理的提议,区委组织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委有关负责同志同意后,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研究办理和答复。
四是视察调研制度。各工作站要组织全体党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通过视察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和主要发展成果,使党代表进一步了解全区改革发展的形势,增强议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区党代表要积极参加联点单位“三会一课”、年终述职会、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等重要活动,指导党建工作,促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
五是征求代表意见制度。区党代会召开前,征求区党代表对区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稿的意见。区委在重大问题决策前,据工作需要,采用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征求区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区委全委(扩大)会、区纪委全委(扩大)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区党代表列席会议。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事项的处理,征求基层、生产一线及与群众经常联系的党代表的意见。
六是联系党员群众制度。每名党代表都要参加党代表接待日活动,联系所在党组织、所在选举单位的党员和群众,重点联系困难党员群众、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针对党员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医疗、就业和住房等民生问题,积极宣讲政策法规,提供有关解答和帮助。要依托党代表部门职能、专业特长和资源优势,为党员群众排忧解难。
七是参与民主推荐和民主评议制度。代表根据区委安排,可以参加对本区域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对区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同时,对区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八是学习培训制度。代表在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党的理论、法律法规以及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等,代表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作为对代表评议测评及评选优秀代表的重要依据。(南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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