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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加强对股级干部监督管理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健全监督网络,消除监管盲区,近日,该市出台了《加强对市直单位股级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严明了九个方面的监督措施:一是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各单位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组织内设股室及其二级机构负责人作出廉政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建立健全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相结合的考评工作机制,并把考评结果和廉政承诺执行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落实干部任期轮岗交流制度。股级干部在同一职位工作满三年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轮岗交流,在同一职位工作满五年的必须轮岗交流。市直单位股级干部每年轮岗交流面不得低于20%。三是推行公开述职述廉评议制度。市直单位必须按年度、有计划地组织内设股室及其二级机构负责人,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承担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人、财、物管理职能的股级岗位负责人是公开述职述廉评议的重点对象,述职述廉评议结果记入股级干部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岗位调整、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四是落实“三项谈话”制度(任前谈话、诫勉谈话、上级同下级谈话)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要针对股级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法的表现,适时进行谈话。五是执行干部任职前征求纪检监察组织意见制度。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干部,拟提拔、任用或向市委推荐任科级干部前,须书面发函征求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的意见。六是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和暗访力度,强化对股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坚决制止股级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谋取私利、参与打牌赌博、收受红包礼金、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等违纪行为。七是逐步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廉政档案。切实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逐步建立股级干部廉政勤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八是实行举报核查制度。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和调查核实机制,认真调查处理涉及股级干部的投诉举报,对实名举报,必须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涉嫌违纪违法的,按案件检查程序办理。九是实行巡查制度。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组成巡查工作组,不定期地对市直各单位开展股级干部监督管理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汨罗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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