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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打造“四个三”工作格局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行为

编辑:蒋洪亮 发表时间:2012-10-16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确保《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专项检查工作达到预期效果,邵阳市迅速组织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着力打造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四个三”工作格局,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履职行为,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坚持“三个到位”,确保《规定》贯彻落实

1、组织领导到位。该市高度重视《规定》的学习贯彻,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小组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全面推进《规定》的贯彻落实。该市纪委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规定》,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各县市区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要求相关部门抓紧时间落实到位,并迅速成立了《规定》贯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纪委牵头、农村工作部门主抓、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2、工作部署到位。该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小组办公室及时印发学习贯彻《规定》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深入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为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该市组织召开全市《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督促会议,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提出了“十点要求”:一是要成立贯彻落实工作办公室;二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三要给各乡镇、各村下发检查工作方案,《规定》要做到人手一份;四是各县市区党委、及各乡镇党委要组织学习《规定》和检查工作方案;五是要召开工作部署会;六要认真就省纪委办公厅《通知》规定的内容开展检查;七要组织相关人员对照乡镇干部“19个不准”和村干部“22个不准”开展专题学习,并填写自查自纠表;八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标语、墙报、宣传栏等形式对《规定》进行大力宣传;九是各县市区要把乡镇干部“19个不准”和村干部“22个不准”的规定上墙;十是各县市区对专项检查落实情况要进行督查,辖区乡镇覆盖面要达到50%,村覆盖面达30%,市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各县市区的检查面要达100%。该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普遍召开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学习《规定》,研究具体贯彻意见,提出要求,明确责任,抓好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保障措施到位。为了保证《规定》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该市各县市区加大了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洞口县的工作经费达15万元,新宁县、隆回县从农业发展机动资金中安排了专项经费,用于《规定》的宣传学习和教育培训。为强化人才保障,各县市区农村工作部门协调人员分工,专门设岗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隆回县在县委农村工作部增设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组”这一内设机构,新邵县委给县农村工作部配备了一名副科级实职的监察室主任。

二、 强化“三项措施”,提高廉洁履职意识

1、强化宣传。该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点,进行了专门部署,层层学习。为了扩大《规定》的影响力,各县市区将《规定》翻印,发放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场、基层站所、行政村村支“两委”人员手中,做到“基层干部人人能读到,党员群众个个都知晓”。切实整合农村干部廉洁履职方面的知识,精心编写了便于携带,内容丰富的小册子,绥宁县结合基层干部违规违纪案例编印了《绥宁县基层党员干部廉政履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读本》,洞口县结合基层各项管理制度规定编印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手册》,双清区结合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编印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易读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政府网站、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对《规定》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洞口县、邵阳县、北塔区、新宁县、隆回县等地区还编发了工作简报。为了增强学习效果,各县市区开展了学习《规定》知识的考试,以考促学,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学习《规定》的自觉性。为方便群众监督,将乡镇干部“19个不准”、农村干部“22个不准”制作上墙,该市北塔区茶园头乡与下辖的各村签订了“22个不准“承诺书,聘请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监督员。据统计,该市共发放宣传资料28万余份,发放《规定》小册子58000余本,悬挂横幅200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25000余条。

2、强化培训。该市各级党委、政府将学习《规定》纳入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利用党校平台,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把《规定》作为重要内容,与农村议事规定和决策规则、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等制度一道进行培训,收到了良好了效果。据统计, 该市各县市区共举办培训班400多次,培训人数达5万多人。

 3、强化检查。为确保《规定》贯彻落实专项检查工作扎实开展,不走过场。该市各县市区召开工作推进会、督战会,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调查组,对乡镇场、行政村、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专项督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督查通报,及时进行整改。为将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好,该市要求各县市区在自查中严把三道关口:一是严把“人数”关,确保覆盖面达到100%。二是严把“形式”关,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三是严把“内容”关,确保整改内容真实性。对于自查自纠形式、格式、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返回,责成重写。该市还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也纳入了开展自查自纠的范围,确保《规定》贯彻落实无死角。据统计,该市填写廉洁履职情况表和自查自纠表7.2万余份,撰写个人心得2万余篇,收集建议和问题3000余条。

三、狠抓“三个结合”,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1、狠抓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与推进农村民主管理的结合。该市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与推进农村民主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以“四个坚持”推进农村民主管理,收到了明显效果。一是村级大事要事坚持听证。如村集体资产处置、公益性项目建设等,都要召集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党风监督员等公开听证。二是村级事务坚持公开。对村级事务公开程序、内容、时间、方式都予以严格规范,村公益事业建设、村集体财产资金处置、计划生育、农村低保、各项上拨专项资金使用、救济款物发放、新农村建设和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使用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部在公示栏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乡镇纪委、民政、财政等部门定期对村务公开进行检查。三是坚持村干部述职述廉,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评议大会,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向干部群众报告并接受干部群众的民主评议。凡在评议中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村干部,由乡镇纪委对其进行诫免谈话。四是对村干部坚持绩效考核。每年年底,结合述职述廉评议情况对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并通过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2、狠抓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与强化农村民主监督的结合。该市积极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加强对村级事务的民主监督,全市所有的村(社区)都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以集体财务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坚持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行村账乡管,各乡镇成立村账乡管办公室,负责农村集体财务的核算监管工作,编制农村财务公开内容。同时,把各村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使村级财务工作由“干部工作不安心,群众关注不放心”变成了“干部工作不担心,群众关注无疑心”。充分发挥“村民民主监督理财小组”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规范农村集体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农村财务支出必须经民主监督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并签字后,报乡镇村账乡管办公室集中入账。

3 狠抓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结合。该市坚持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了年终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各县市区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违反《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查处在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大批典型案件得到查处,如邵阳县查处了黄亭市镇中心村干部张某、吕某非法发包集体山林及受贿案、下花桥文冲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汪某非法占用公款、套取低保金等案件;隆回县查处了周旺铺居委会原书记侵占集体财产案,六都寨丰乐村、滩头镇下桥村村干部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案件。

四、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提供坚实组织保证

1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以换届为契机,选好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该市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呈现出“两降两升”的态势:村干部职数下降、平均年龄下降;文化程度提升、女干部比例提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65%,众多优秀的大学生“村官”被选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农村基层干部总体素质不断提升。 
  2
、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发[201126号和湘纪发[201137号文件的实施办法》,对乡镇纪委的机构设置、职级待遇、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该市每个乡镇均配备专职纪检干部,每个乡镇均设立了监察室,工作经费每年以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乡镇纪检干部每月的津补贴220元均落实到位。

3、加强村级纪检员队伍建设。该市把纪检工作延伸到村一级,在各行政村党组织委员中选举党性强、信誉好、有公心的党员担任纪检委员,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委会成员执行《规定》情况行使监督检查职责。截止目前,该市所有的村(社区)配备了纪检委员,每月保证了20-100元不等的津贴。(邵阳市纪委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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