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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严把五关推进城乡低保“阳光化”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10-17 15:30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一是严把政策关。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界定的条件和范围,确定低保对象,对人员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分类施保,不符合条件的,不纳入保障范围,坚决杜绝“拆户保”和“合户保”问题的出现。

二是严把评议关。每季度审核城乡低保时全部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根据家庭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贫困原因等实际情况,将原有城乡低保户和新增低保对象在村(居)民代表会上进行逐一评议,按照实际状况确定低保对象。

三是严把公示关。对在村(居)民代表会上评出的城乡低保户在村(居)公示7天,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城乡低保户实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

四是严把审核关。坚决做到不优亲厚友,不徇私利己,使应该享受城乡低保的群众一例不漏,不该享受的一例不保,杜绝关系户、人情户。五是严把追究关。凡是把关不严,违规办理低保手续的,不管涉及到谁,县纪委、监察局一律实行责任追究。(湖南省岳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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