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区“五严格”举措扎实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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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武陵源区采取“五严格”举措,全面完成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任务,促进乡镇纪委“六作为”作用发挥,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一是严格工作标准,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文件,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而紧迫任务来抓。成立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领导小组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及要求。建立工作联系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纪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向区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从政策和财力上给予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支持与倾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和衔接,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实行责任任务分解,把各单位落实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形成了齐抓共管抓落实的“新格局”。
二是严格程序要求,建立组织机构“新网络”。完善乡镇纪检工作机构,5个乡镇(街道)均设立监察室,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管理,选任监察室主任,其中2个乡镇监察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兼任,3个乡镇监察室主任由纪(工)委副书记兼任。选优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出台《区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严格落实乡镇纪委书记拟任人选由区纪委与区委组织部充分协商,报区委决定或选举产生,5个乡镇(街道)均设立纪(工)委书记1名,全部为正科级,排序在资历相同的委员前面,同时兼任了乡镇人大主席或政协联工委主任;充实乡镇纪委工作力量,5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专职副书记各1名,纪(工)委委员3-5名。建立村级纪检和监督工作队伍,出台《村纪检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村纪检员的产生条件、程序和职责等,每个村(居)选配纪检员1名,全区共42名;出台《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监督内容和程序、工作制度等,每个村(居)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名,共计126名;在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推选村民代表,依法履行代表权利和义务,形成了以乡镇纪委(监察室)为领导,村纪检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主体,村民代表为基础的基层纪检监察网络。
三是严格队伍管理,出台规范工作“新制度”。研究出台《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制度》,建立乡镇纪委议事规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等8项基本机制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联系群众、乡镇纪检工作经费管理等制度。出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考核办法》,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个人学习、工作实绩等纳入考核内容,对工作末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或调整,今年对1名原任乡镇纪委进行了谈话。建立区纪委常委包联乡镇制度,确定每个常委包联的乡镇,不定期帮助和指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信息调研奖励办法,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联系卡和工作QQ群,增进纵横向沟通交流。落实纪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分工规定,按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区纪委征求意见,今年对2个乡镇纪委书记的不合理分工进行了调整;加强对村(居)级人、财、物和重大事项管理,规范财务开支程序,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法,实现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是严格督促检查,争取促进工作“新实效”。对照上级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任务指标,区纪委监察局强化内部监督和专项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调研和专项督查活动5次以上,对每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通过督查,乡镇纪委书记参与乡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以及乡镇监察室主任参加或列席乡镇政府会议等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并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监督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政策措施的落实,充分体现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强力推进,乡镇纪委“六作为”作用有效发挥,为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五是严格激励保障,提升纪检干部“新动力”。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业务培训,5个乡镇纪委书记均参加了省、市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建立纪委主要负责人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关心关注其思想和工作动态,今年内共谈话20多人次。注重乡镇纪检干部培养,今年共提拔纪委书记1名和专职纪委副书记2名,重用3名,新任5名。改善乡镇纪检工作环境,全面落实乡镇纪委办案“六有”设备。保证乡镇纪检工作经费,各乡镇每年1万元的专项经费和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补贴全部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村纪检员岗位津贴在村级运转经费中得到解决,进一步激发了乡镇纪检干部和村纪检员的工作热情。(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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