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推行四项举措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为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治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常德市纪委监察创新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并通过全力推行“聚、理、督、查”四项举措,有力地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为建设公平廉洁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提供可靠保证。
一、通过“聚”,全面实现公共资源项目统一进中心交易
1、制定项目进场目录。专门制定下发了《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试行)》,明确规定工程建设、国土资源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特许经营权五类88项必须按要求统一进入交易中心实施交易。
2、开展项目进场检查。认真组织开展了公共资源项目进中心交易情况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查督办,有力地保证了公共资源项目按目录要求统一进中心交易。
3、加强交易平台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督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场内的软硬件设施进一步进行了升级改造,全面满足交易场地、设备运用等特殊要求,为各类项目进中心交易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注重“理”,强化组织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会商,较好地理顺了纪检监察机关与行政监督部门之间、行政监督部门与交易中心之间的关系,形成了“立足一办(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重在部门(发改、财政、住建、国土、交通、水利、交易中心等)”的工作思路与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了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主体作用和交易中心平台的服务管理作用,形成了全方位的监管合力。
三、突出“督”,充分发挥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主体作用
一是全面整章建制。督促行政监督部门抓紧制定和完善了与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各类操作规程、交易规则等业务文件和指导性意见,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证。
二是严格督促检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对交易中心场内交易活动中行政监督部门履责情况进行了巡视巡查,及时督促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严格履行现场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了交易工作流程、人员进场、专家抽取、场内管理等事项。
四、强化“查”,着力突出案件查处的治本作用
近两年来,市纪委交易监察室共受理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举报28起,通过本室自查及交办相关纪检监察组织调查,共立案6起,11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通过案件查办,形成了较强的教育震慑效果,进一步堵塞了制度漏洞,有力地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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