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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突出“三最”防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8-22 10:29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中央强调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征地拆迁、教育收费、食品药品安全等10个方面的腐败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虽然未明目张胆地贪污受贿,但随之而来的是一些“潜规则”,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而群众往往是从身边党员干部的言行来判断党和政府公信力,群众如果看到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腐败问题层出不穷,既会对政府公信造成直接损害,又会对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挑战,还会对培育社会风气带来不良影响。切实防治群众身边的腐败,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开福区大胆突破,从“三最”着手,全力防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一、防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公道不公道,公开就知道。权力是一种支配他人的力量,具有扩张性和蜕变性,在不受监督的情况下容易被滥用而导致腐败。从一些暴露的违纪违法案例看,最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环节是行政审批、资金支配和人事安排等权力相对集中的环节,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利用权力搞暗箱操作和私下交易,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对权力的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这已经成为影响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一个难点问题。破解这一难题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权力运行要做到公开、透明,从而使掌权者不敢滥用权力、少数人的私欲不敢膨胀。一是权力的授予过程要公开透明。权力的授予不仅表现在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上,而且更主要地体现在干部的提拔、任用、调配等环节中。对公共事务管理的授权必须遵循职权法定原则,着力提高透明度。对干部的提拔任用,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二是权力的行使过程要公开透明。要按照依法行政、公开行政的要求,进一步摸索和规范有利于党务、政务、公共事务公开的途径和办法。此外,还要运用现代化手段,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推广网上审批。从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今年区政府下发1号文件,将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90多项精简到46项,并将全区的行政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纳入在线办理,同步实施电子监察,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三是权力的运行结果要公开透明。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事项,在拍板定案之前均应张榜公示,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针对城市化加速推进过程中一些开发建设村征地拆迁越来越多、资产升值越来越快、资金流量越来越大的新的发展形势,为进一步摸清村级财务家底,进一步推动村务公开的真正落实,进一步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区纪委今年上半年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历时近三个月集中对全区农村地区47个村(社区)开展村级财务收支、三资管理、债权债务、专项资金和民主理财落实为主要内容的“五清查”行动,为防止专项检查流于形式,区监察局除牵头农林水利、财政、审计、民政等职能部门外,还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组成专项清查小组,进驻各村开展地毯式清查,针对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查处案件、规范公开、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二、防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制度是最好的预防针。让人不想贪,要靠宣传教育;让人不敢贪,要靠制度完善。制度不健全或有制度不落实,是产生腐败现象的重要因素。一是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在制度制定上,将制度中的弹性降至最低,自由裁量的空间压至最小,最大限度堵塞漏洞。要加大对腐败现象新情况新特点的调查研究,通过科学系统的分析论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和制衡权力运行的保障机制,防止权力滥用的监督机制,以及发生问题后的责任追究机制。目前,区纪委正在组织开展对《开福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全区所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地毯式清查,针对清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作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配套措施,使政府投资项目的责任追究有法可依。二是保证制度的权威性。在制度设计上,一定要增加执行制度的硬性措施或要求,给“高压线”通上电,给“捕鼠夹”装上弹簧。某些具体规定还可设量化限度标准。另一方面,制度一旦建立,就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谁触线就触电,谁吃饵就被夹;执行制度不力或落实不到位,就要承担责任,受到追究。为克服廉政教育“虚泛化”倾向,今年区委出台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的试行办法,区委书记亲自挂帅,区纪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对拟提拔或转任正科级、副科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公示期内安排廉政法规考试,使领导干部在上岗前接受一次全面的廉政知识“体检”。实行严格的闭卷考试,考试内容突出针对性,结果运用突出刚性化, 8月份组织对区委拟提拔的34名干部进行了严格的廉政法规考试,有4名干部考试成绩不合格,区委将对其暂缓任用,在2个月之内安排一次补考,补考成绩合格方可正式任用。三是注重制度的时效性。在对已有制度的完善过程中,一定要根据反腐倡廉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地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把明显滞后于形势发展的予以废止,把不够完善的进行调整充实,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定下来,增强制度的时效性和适应性。
三、防治群众身边的腐败,惩处是最好的防火墙。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前提条件。大量的事实表明,只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才能使教育更有说服力,制度更有约束力,监督更有制衡力,为预防和治本创造条件,它既是治标的重要手段,又具有治本的重要功能。对这些腐败分子一定要严惩不怠,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心慈手软,真正实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片干部,堵塞一类漏洞。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惩治也是教育,是一种特殊的、具有震憾力、威慑力的教育。一是把握查案重点。作为区县基层纪委,要把查办案件的重点放在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最近区纪委查办的洪山街道毛家垅社区的系列腐败案件,就是发生在拆迁领域、与老百姓直接相关的典型腐败问题,该案涉及在环卫车队、垃圾中转站等拆迁项目中,存在大量假冒他人名义、虚造拆迁困难补助资料、青苗补偿资料和迁坟资料套取拆迁资金的行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涉案人员达1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二是拓宽案源渠道。针对作案手段复杂隐蔽化特点,通过各种渠道,采取有效办法,将查案工作和执法监察、专项治理、纠风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查找案件线索,拓宽案源。今年开福区结合党风廉政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跟踪督查,把公开述廉范围拓展到全区13个街道、镇和40个区直部门。街道、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区直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对照《廉洁准则》重点报告“一岗双责”、集体决策、干部任用、工程招标、土地流转、资产处置、资金安排和个人事项8个方面的内容,分别在单位全体干部会议和全区大会上公开述廉,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巡查核实情况,此次跟踪督查共发现问题39个,涉及20个单位。三是突出查案治本。克服单纯为办案而办案的思想,通过查办案件,及时发现和掌握发案单位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办案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相关规范措施加以防范。同时,要继续突出大要案件的查处,形成强大的反腐声势,使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处,使心有贪念的人打消侥幸心理。四是形成办案合力。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财政、审计机关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完善违纪违法线索和案件移送等制度,充分发挥各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查办案件合力,提高办案效率。开福区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出台了反腐败协调办案具体操作办法,建立了联席会议、协同办案、案件移送、案情通报、违纪违法款物追缴、责任追究等制度。今年上半年全区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4 件,通过信访转立案4件,市纪委交办件5件;共立案29件,其中查处副科级以上干部3人,贪污贿赂类案件6件。(开福区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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