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狠抓“六个环节”预防国土工程腐败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10-31 11:38
来源:三湘风纪网
分享

安乡县纪委针对国土项目工程工作环节多,程序复杂,工作人员时刻面临着诱惑和“陷阱”所带来的腐败风险的情况,着力强化了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重点监管。在该县投资1.8个亿的环洞庭湖国土整治项目今年来经上级部门多次检查验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实现了“工程优良、干部优秀”的双优目标。
一是强化工程招投标环节监管。严格实行国土工程项目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对极个别单位存在的虚假招投标,以及入围单位施工资质不合格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二是强化拆迁、青苗补偿环节监管。建立国土工程项目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防范因工作人员工作不周全、失职渎职造成补偿不到位,群众利益受损,从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强化工程建设环节监管。规定在国土项目工程中实行合同双签制,要求县国土局与施工单位签订《土地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还签订《土地综合治理工程廉政合同》,并报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备查,规定了国土行政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到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等“五不准”制度。
四是强化工程设计变更环节监管。加强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全程跟踪监督,杜绝工程承包单位不按正常报批程序擅自改变工程设计等现象。
五是强化工程款项拨付环节监管。出台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规定国土项目工程资金应做到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国土项目工程资金的收支进行检查。
六是强化工程款验收环节监管。严把竣工验收关,实行项目验收质量终身责任制,杜绝验收人员行为收受贿赂把关不严的现象,同时强化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作用。(安乡县纪委 周晓明)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