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坚持“三个结合”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力度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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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湘潭县纪委、监察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坚持“三个结合”,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第一,坚持上级要求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科学确定监督检查的内容。针对制约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问题,以湘潭县“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民生改善、资源环境等4个方面的主要指标实现为目标,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重点抓好以下 7 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检查各地各单位是否遵照建设“两型社会”目标要求和“两型引领、工业带动、和谐发展、科学跨越”发展战略,执行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二是检查相关单位是否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三是检查有关单位是否严格实行水资源管理、基层水利服务等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管理使用水利资金。四是检查有关单位是否制定符合实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五是检查有关单位是否安装国家政策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要求调整产业发展方向,安排科技计划项目。六是检查有关单位是否按照《湘潭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指标要求治理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七是检查有关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严格追究违法用地等问题。
第二,坚持统一组织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努力形成运转有序的监督检查机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等15个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采取“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县纪委牵头组织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项工作情况采取集中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着重检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先后对7个牵头单位进行了集中走访和督促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12个,督促整改到位10个;县纪委、监察局加大对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件,6人被追究责任。二是采取“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等七个牵头单位对节能减排、安居工程、科技创新、节约用地等七个方面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各个成员单位分别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组织开展日常检查,每半年向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检查工作报告,确保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掌握各单位的工作动态,推进工作的开展。
第三,坚持监督检查与服务经济建设相结合,确保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成效明显。为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性、系统性、有效性,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过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效明显。一是调整发展思路。牵头督促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建设“两个强县”发展目标,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积极转变发展思路。如:县发改局严格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积极向上争取芙蓉廉租房、中心幼儿园、大中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等重大民生项目,全力与上级对接隐山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建设项目,包装策划了红燕山地区重金属废渣、邯郸港地区含铅镉废渣、吴家巷工业园重金属污染等一系列环境治理项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二是创优发展环境。通过信访举报、政风行风热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热线等渠道收集等社情民意,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群众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要求。如:县环保局根据群众反映,启动在线监控系统,对京燕化工、红燕化工等4家企业污染排放实现全程监控;开展“碧水”工程,取缔关停污染严重的企业或生产线3家(条),开展“蓝天”工程,帮助18家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并使用清洁能源,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维护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三是提升发展质量。出台了关于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职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如:督促县经信局组织力量深入企业调查,帮助天恒玻璃等4个企业申报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帮助潇湘制泵等7家企业的申报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帮助力威液压成功获批省“小巨人”计划企业,帮助恩尔保险箱等企业成功获批省“创业”计划企业,有效减轻了企业的发展负担。四是维护发展稳定。组织开展“四评议两公开”活动,深入基层群众、规模企业调查,听取社会各界对价格的诉求,督促县物价局按照“准确、及时、高效”的要求,健全价格信息监测网点与监测中心的联动监测工作机制,建立价格监测网点11个,密切关注关系民生和经济发展的100余个重要商品价格走势;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项目的收费标准,取消项目1项,取缔项目2项,降低2项,减轻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负担。五是改善发展民生。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县住建局整章建制,出台了《湘潭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湘潭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强化土地、资金、项目、建设的监管,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督促县水利局建立健全“三条红线”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实施农村人饮安全工程建设,加快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40余个,划定了全县第一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28个,以转变用水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湘潭市纪委监察综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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