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程序规定》初见成效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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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浏阳市出台《浏阳市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程序规定》和《浏阳市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为进一步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确保文件规定得到认真落实,近日,浏阳在全市开展了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督查的对象是32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及到6个乡镇,12个市直单位,1个垂直管理单位。专项督查从受处分人员在受处分当年的年度考核、工资及奖金的相应调整、现任职及评先评优等需受影响的多方面进行检查。
从此次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对受到处分人员从思想教育到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都能认真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落实,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检查中,发现卫生局等5个单位9人次存在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一是未按规定确定年终考核档次。二是未严格按有关文件扣除第十三个月工资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三是未按规定办理工资降级手续。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市及时组织、编委办、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人社、财政等部门召开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批复)联席会议,会上通报了此次党纪政纪处分执行专项督查的情况,特别是存在问题,并要求组织部、人社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整改工作。会后,该市纪委与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的领导及时进行了沟通,对存在问题的卫生局、水务局、中和镇、张坊镇、金刚镇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纠正到位。据统计,该市今年共纠正考核等次6人次,其中由称职改为基本称职4人次,由称职改为不称职2人次;责令收回十三个月工资8人次共计10236元;责令收回年终一次性资金10人次共计33857元;责令调整工资3人次。
严肃执纪、科学执纪,是纪检部门维护纪律权威的基础工作;正确执纪,提高执纪效果,是纪检部门依照党纪法规惩治腐败教育党员干部的最终社会效果。下阶段,该市将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运用,用好有关政策、法规,发挥检查监督作用,发挥部门联动综合协调作用,确保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浏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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