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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实行“四谈两述两评”促领导干部廉洁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11-05 16:15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来,临澧县纪委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将反腐败工作关口前移,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中实行“四谈两述两评”制度,以及时了解掌握、督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四谈”:一是日常工作谈话。就是纪委常委定期不定期各乡镇(区)、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了解谈话对象及所在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二是任职廉政谈话。即对新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任职后进行谈话。目的主要是对新任职的干部进行党纪条规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新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三是警示谈话。主要是对受到举报或反映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核实问题的真伪。对确实存在问题的,促使其及时纠正;对受到误解或诬告的,帮助其做好解释工作,稳定其情绪。四是诫勉谈话。主要是对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勤政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事实清楚,但够不上纪律处分的进行告诫劝勉。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已组织四类谈话32人次,有8位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苗头性问题被及时发现并纠正。
 “两述”:一是副科级以上单位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广泛接受党内监督。二是开展村(居)、站、办、所负责人述职述廉工作,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两评”:一是单位内部人员乡镇(区)、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民主评议。二是组织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对乡镇(区)、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民主评议。两次评议的结果都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评定业绩、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临澧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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