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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第四届纪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强化述廉评议 注重监督实效  为维护党的纯洁性提供有力保障
——怀化市第四届纪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11月1日,中共怀化市第四届纪委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市迎宾馆迎宾会议厅举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赖馨正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副书记骆磊主持会议并宣读述廉评议结果。辰溪县委书记杨一中、洪江市委书记舒曦、会同县政府县长杨陵俐、市卫生局局长张幼亭、市交通局局长李宜堂、市农业局局长唐昭平、市安监局局长刘低炉、市人社局局长杨晓荣等8名同志在大会上分别述廉,并接受现场提问与评议。
今年是我市自2008年以来,对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的第五轮述廉评议。会议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对述廉评议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经评议,此次8名述廉评议对象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此次之前,市纪委组织8个评议工作组分别深入述廉评议对象所在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等形式,广泛征集了对述廉评议对象的意见。
赖馨正指出,召开本次会议是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的具体措施,是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监督管理的有效之策和务实之举。他强调,述廉评议既是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选择,也是关心保护干部的具体体现,还是提升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述廉评议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在创新中逐步提高,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轨道,成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效途径,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赖馨正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广大领导干部要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领导班子要把抓好廉洁从政作为一条“工作底线”严格坚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步调一致,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落实;要密切部署,统筹推进,紧扣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结合自身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使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强化组织,完善机制,通过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反腐倡廉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不断完善反腐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监督,务求实效,认真抓好责任制的考核、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是领导干部要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努力适应。一切党的组织和党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张无形的“监督之网”当中,要在监督面前摆正心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效提升我们的拒腐防变能力和自身免疫力;要有接受监督的自信心,只有具备接受监督的自信心才能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才能找到精神愉悦和幸福恒久的精神家园;要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只有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情趣健康、生活正派,自觉接受监督,不遮遮掩掩、不藏污纳垢,才能以自己的榜样和模范力量带动其他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进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作为一种“工作常态”不断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委、政府的专门监督机关,要加强对政治表现的监督,把政治表现情况作为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的首要问题来对待;要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坚决遏制和纠正这些不正之风,就必须加大对党政正职选人用人监督的力度;要加强对重大决策的监督,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及时有效、便于操作的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述廉评议机制制度,注重测评结果的运用,做到真评真用,实现真改真促。
赖馨正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加强研究、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希望各级领导干部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带好班子、管好队伍、树好风气,以优良的党风政风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体市纪委委员,述廉对象所在县市区或市直单位的班子成员,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驻在单位的党政正职,不是市纪委委员的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正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和内设室负责人,不是市纪委委员的各县市区纪委书记,部分党风监督员代表,述廉评议领导小组成员,述廉评议组及述廉评议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怀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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