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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案件管理实现“三个突破”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11-12 10:58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邵东县不断创新案件管理的方式方法,切实发挥案件管理的综合效应。
一是制度建设有新突破。在组织协调方面,出台了《邵东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邵东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办案制度》、《邵东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工作制度》;在线索管理方面,制定了《机关自办案件工作案件线索管理的规定》;在程序安全方面,完善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程序的意见》;在安全办案方面,出台了签订“一个责任状”、制定“两个预案”、进行“三项登记”等三项制度;在监督检查方面,制定了《邵东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办法》。尤其是2010年起实行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工作制度》,得到了市纪委的充分肯定,并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创新工作。
二是监督检查有新突破。对内监督方面,在日常办案中,由案管员严把办案程序和履行办案手续关,并对执行办案纪律、使用重要办案措施、办案场所安全保障等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监督;上下半年分两次对委局各室的自办案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超过六个月以上逾期未结和遗留案件,由办公室发出限期办结书;对外监督方面,将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分成九个片,每位纪委常委与其分管室联系一个片,负责对所联系单位案件查办工作进行指导、帮助、监督、检查,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委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年终根据联系单位案件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一考核打分。
三是分析通报有新突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施“一案两报告”制,创造性地实施“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并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必分析”,即年度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动态必分析、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的案件情况必分析、典型案件必分析。尤其是在查办重大典型案件时,注意发现和分析发案单位在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2010年,在查办畜牧局班子成员套取繁母猪补贴资金腐败窝案后,县纪委牵头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50多人,分成6个工作组,在全县开展了涉农资金专项检查,查出19类违规行为,对20多人进行立案调查,刑事立案3人;2011年,县纪委在查处水东江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贪污公款案后,委局主要领导专门到县财政局召开了党组会议,发出了整改意见书,责成县财政局在全县财政系统开展了规范财务管理大整顿;在今年6月27日召开的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袁胜良代表县委向与会的14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通报了今年以来县纪委查处的四起典型案件的处理决定,在全县引发强烈震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了案件监督管理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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