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创新载体切实加强党内监督

近年来,湘潭县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新制度、新方式,创新监督的途径,扩大监督的渠道,增强监督的效果,注重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开展党内巡视工作,实施督办性监督。2007年,湘潭县率先在全省开展县级巡视工作,组建成立县委巡视办,下设两个巡视组,定期深入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开展巡视,负责督查了解各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令畅通、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为民服务和工作绩效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委报告巡视情况,并提出对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建议。巡视办成立以来,累计巡视县直机关单位26个、乡镇21个,出具巡视报告44份,向县委、政府提出巡视建议52条,向被巡视单位或乡镇提出巡视意见140余条。提供案件线索19条,协助查办大要案件6起。根据巡视组提供的重要案源线索,县纪委监察局近年来先后查处了中路铺镇原书记徐某、县城管局原局长周某、县档案局原局长李某等单位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通过巡视情况的反馈、巡视意见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和党政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推行述廉述德评议,实施评议性监督。推行科级党政正职述廉述德评议制度。定期组织部分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德、接受评议,将廉与德各项要求分解量化,通过面向个人、面向单位、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公开征求意见、评议打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客观、公开、准确的综合评价。去年底,组织开展了第一批5人次的述廉述德集中评议,共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56条,下发《廉洁自律监督通知书》5份,责成评议对象结合测评项目得分情况和测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落实。组织开展“教师述师德、医生述医德”集中评议活动。今年8-10月,组织县属医院、中学及各乡镇中心卫生院、中小学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进行集中、公开述廉述德,接受评议,着力解决教育和医疗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医院共有262名党员干部开展述德、接受评议,3621名评议员参与测评,累计征求各类意见和建议1447条,下发整改通知书249份,提出整改意见823条。
三是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实施民主性监督。全面推行基层党务公开,强化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湘潭县党的基层组织实施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了党务公开考核、责任追究、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登记管理、资料归档制度等8项基本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各层次、各系统的党务公开目录。各单位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程序,实行党内、党外分层次公开。适宜党内公开的,通过会议、文件、简报、通报、党组织活动栏、党员活动室和党组织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服务窗口、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及刊物、门户网站专栏等形式等形式进行公开。目前,全县837个党的基层组织已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县本级和县内各单位初步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党务公开的工作成效日益明显,监督作用逐步强化。
四是发挥派驻机构作用,实施体制性监督。从2009年开始,湘潭县对部分县直机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在农口、建设、工交、财贸4个系统23个单位成立4个纪检监察派驻工作组。派驻纪检监察员不再任驻在单位的班子成员,也不再分管、主管、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有效打破了纪检干部与驻在单位“一对一”的格局,形成“多对一”的新格局,将分散的力量集中起来,倾向于点的突破,化掌为拳。4年来,纪检监察派驻工作组和派驻纪检监察员很好地履行了“情报员”、“宣教员”、“督查员”、“检察员”的职责,及时、全面地掌握了驻在单位的廉政状况,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累计开展督查活动50余次,接信处访90余次,提供案件线索8条,查办一般干部违纪案件4起,调查处理信访案件125起,有效促进了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五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实施日常性监督。积极推行县纪委常委与科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切实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预防和解决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制定并实施《县纪委常委与科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对谈心谈话内容、方式和具体实施提出明确要求。谈心谈话包括日常谈心谈话和警示提醒谈话。日常谈心谈话为例行性和预防性谈话,谈心谈话对象主要为科级党政正职,主要内容为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警示提醒谈话为针对性和纠错性谈话,责任单位存在轻微违纪违规行为和问题的,对单位党政正职开展警示提醒谈话;责任单位领导干部存在轻微违纪违规行为和问题的,对领导干部个人开展警示提醒谈话。今年以来,县纪委常委开展谈心谈话227人次,提醒和纠正各类问题56个,提出工作建议350余条,有效构筑了廉政“防火墙”。(湘潭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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