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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开展“教师述师德,医生述医德”集中评议切实加强教育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教育和医疗医生工作直接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广大人民群众对此高度关注、寄予厚望。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当前教育和医疗卫生队伍中存在的自律不严、师德医德缺失等突出问题,努力办好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今年以来,湘潭县创新监督方式,坚持“四个突出”,全面推行“教师述师德,医生述医德”集中评议,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评议机制的严肃性。“教师述师德,医生述医德”评议活动由县纪委牵头揽总,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各学校、医院参与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组织实施。年初,县纪委制定《“教师述师德,医生述医德”评议工作方案》,对述德评议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和结果运用提出明确指导意见。县教育局、县卫生局根据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直接组织县属高中、民办学校校长和县属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进行述德评议,安排部署各级各类学校、医院开展述德评议。各学校、医院在教育、卫生部门的督促指导下,组织开展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以及全体教师、医生两个层次的述德评议。各层次的述德评议严格按照评议对象撰写述德报告、领导小组审核公示、述德评议大会测评、走访征求意见、下发整改通知、整改落实等步骤开展,务求环环相扣,严肃认真。
精心组织实施,突出评议对象的广泛性。述德评议工作注重评议主体和对象的广泛性,确保全体教师和医务工作者都要参与评议、接受监督,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客观,通过评议辐射全局、带动整体。第一层次评议对象为11所县属高中、民办中学校长和9所县属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评议主体为县教育局、县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内设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评议对象所在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教师、医生代表、教师队伍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服务对象代表等。第二层次评议对象为以上学校、医院除校长、院长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中层负责人。评议主体为学校、医院全体教职工、医务工作者,教育局、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内设股室负责人代表、学校、医院干部职工代表及服务对象代表等。第三层次评议对象为全县各学校、医院教师和医务工作者,评议主体为所在教学组(科室)所有成员及服务对象代表等。
规范评议程序,突出评议内容的针对性。根据教育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明确述德评议对象报告和接受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个大项、20个小项的情况。领导干部和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述德的重点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情况、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以及加强学校、医院班子建设和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的情况。教师、医生述德的重点为“廉洁履职、为人师表、医者仁心”的情况。通过述德评议,每一名评议对象如实汇报自己在廉洁履职和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方面的所作所为,促使评议对象在一种互动式的对话交流中受到警醒和教育,使评议对象真正在思想上有所触动,内心上有所感悟,认识上有所收获,行动上有所改进。
强化结果运用,突出评议结果的实效性。严格结果运用,对述德评议结果、整改情况和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作为选拔任用、职称升降、考核奖惩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集中述德评议结束后,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深入研究“述师德”评议结果,仔细查找教育、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的薄弱环节,逐步建立健全内部监管、社会监督、民主评议、专项检查、责任追究等各项长效机制,努力确保评议成果最大化。截止目前,全县“教师述师德,医生述医德”集中评议第一、二层次的对象已全部完成述德评议,各级各类学校、医院共有262名党员干部开展述德、接受评议,3621名评议员参与测评,累计征求各类意见和建议1447条,下发整改通知书249份,提出整改意见823条,各学校和医院整章建制50余项,整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当中。通过在全县教育、卫生系统深层次、广范围的开展述德评议,各级各部门“重廉政、抓廉政、讲廉政、促廉政”的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重制度、轻落实、少执行,重教育、轻监督、少惩处”等突出问题明显改观。(湘潭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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