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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对违反农民减负政策的领导干部实行预否决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11-12 15:57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湘乡市决定对违反农民减负政策的领导干部实行预否决。

    该市规定,乡镇办事处有下列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的,按程序将责任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降为副书记,暂时主持全面工作,乡镇长、主任降为副乡镇长、副主任,分管负责人停职协助整改:不执行乡镇“零收费”政策,擅自立项向农民收费的;平调村级“一事一议”筹劳工日的;克扣、截留和挪用各项应发放给农民的惠农补贴资金的;克扣、截留和挪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向农民强行平摊通乡公路等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辖区内村(组)出现擅自增项加码、违规实行“一事一议”筹劳折金、克扣或截留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发放不全面、滞压惠农补贴存折、违背群众意愿平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等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行为的;对乡镇所属站所涉农收费监管不力的;涉及信访处理不及时而引发农民集体越级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其它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行为。

    市直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的,按程序将责任市直单位党政正职降为副职,暂时主持全面工作。属垂直管理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向其上级主管单位提出处理建议。责任乡镇所属站所和市直单位下属单位(含派出机构)一把手一律停职整改:未经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擅自出台涉农收费文件的;向农民(含农民工)收取超过法定标准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费用的;采取卡、压等手段,以向村(组)或农民提供服务为由,强制收取服务费的;以组织村(组)干部培训为由,向村(组)收费的;向中小学生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的;向村(组)、中小学生和农民强制摊派行业报刊或商业报刊的;本单位的涉负信访不及时有效处理的;下属单位或派出机构向村(组)违规收费的;其它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行为。

    该市规定,实行预否决一个月内,存在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且在三个月内无反弹的,按程序恢复相关责任人职务,不作连续任职。对市减负部门验收检查或上级检查时仍未按要求将问题整改到位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相关责任人的职务不予恢复。(据湘乡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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