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纪委集中管理案件线索 发现30%大要案件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11-15 16:17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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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长沙市纪委在案件线索管理上提出了“四个集中”,即非本级管辖和本部门管辖的案件线索必须全部移送到市纪委案管室集中管理;办案中发现的待查案件线索必须及时移交市纪委案管室集中管理;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必须立即上报市纪委案管室集中管理;机关内部各室发现的案件线索,也必须及时移交给案管室集中管理,并且将案件线索移交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1-10月,全市共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件21人。(长沙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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