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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创新工作机制 成立150个村级纪检小组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11-16 14:42 来源:三湘风纪网

    泸溪县针对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力量薄弱的现状,转变思路,在全县150个行政村创建村级纪检小组,完善纪检监察组织网络。村纪检小组设置负责人1名,由村党组织成员担任,按照村党组织提名、村党员或党员代表会选举(赞成票过半)、乡镇纪委任命的方式产生,报县纪委备案,同时在每个村民小组中聘请一名廉情监督员,村纪检小组成员一般由3人组成,可从村理财小组组长、离退休回村居住的老干部、“村主干”岗位退下来的老同志、年轻党员和特邀村民代表中产生,村纪检小组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其任免由乡镇纪委直接负责,并报县纪委备案。进一步明确村纪检小组履行“五员”职责,即“宣传员”、“服务员”、“信息员”、“调解员”、“监督员”,履行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政策宣传,监督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监督党务、村务公开,化解矛盾纠纷、反映群众诉求,协助案件查办等职能。截至目前,全县村纪检组织共办理信访交办件10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7起,协助查办案件31件。(泸溪县纪委监察综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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