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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坚持四措并举深化源头治理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11-16 16:5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一是坚持以廉政教育倡廉。切实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坚持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市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纳入各级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的培训教育计划。建立经常性廉政谈话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市纪委书记坚持与新任党政正职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谈心。在电视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设廉政专栏,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巡回展览,组织党员干部到监狱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做到廉政警钟长鸣、教育常抓常新。全面推行“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活动。每年举办一期全市党政正职廉政培训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全市副处级以上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均在本单位本系统上了一堂廉政党课,实现廉政党课纵深覆盖全面增效。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采取廉政文艺演出、廉政书画作品比赛、廉政论文征集、廉政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活动,弘扬善德文化,形成具有常德特色的“沅澧清风”廉洁文化品牌。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六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一种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以制度创新护廉。积极推进纪委全会制度创新。全会由一年一次改为一季一次,如纪委常委会认为有必要,或有一定比例的纪委委员提议,可以临时召集纪委全会,以此扩大全委会集体决策的范围。修订出台了《市纪委全会工作规则》,有效保证了纪委全委会重大问题决定、重要制度制定、重大案件审定等重要职能的行使,充分发挥了委员的审议权、质询权和评议权。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创新。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实行土地出让、产权转让、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统一进场、集中交易,在市纪委设立专门的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加强对交易活动的集中监管。积极推进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创新。在全市各区县(市)以及设有纪检组织的市直单位全面推进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纪委委员列席党委会、重大决策公示、纪委全会评议、纪委委员质询等制度,重点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意识。
三是坚持以规范权力促廉。深化政务公开晒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协调、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年度报告、受理举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多项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公开。在公开重点上,突出为民办实事、征地拆迁、控违拆违、重点工程招投标、转移支付和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等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事项公开。严格自由裁量限权。在全市具有执法职能的53家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对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的基础上,采取“职能科室认真细化、有关人员研究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专家咨询、分管领导严格审查、领导班子集体审定”的方式,科学合理划定处罚阶次,确立裁量基准。推行风险防控督权。出台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全面启动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单位重点围绕查找廉政风险点、分类定级监管、完善防控制度、强化防控措施、实施预警处置、监察动态防控等六个方面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廉政风险的防控力度。通过信息手段,将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程序和管理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使内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由抽象变得具体,由无形变成有形,做到了“事事都有监督、时时都能监督、人人都被监督”。
四是坚持以案件查办督廉。通过案件查处,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注重发现制度缺失和漏洞,深入推进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贪污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突出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围绕财政资金的立项、分配、使用、监督、绩效等,制定出台《常德市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使用的决策审批行为得到有力规范。针对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和“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较好地规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发案率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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