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六项制度”推进“廉审工程”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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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审计风险,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推进“廉审工程”建设,坚持从严执审、从严治审,有力地打造了“阳光审计”品牌。
一是现场管理分级负责制度。建立审计现场组长负责制,明确审计组长和审计人员各自职责,签订任务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二是廉政纪律告知制度。审计组在审计进点会上,向被审计单位宣读《审计人员“八不准”工作纪律》,并审计项目名称、审计内容、审计依据、审计方式、审计组成员和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便于被审计单位和社会监督。三是廉政监督员制度。为进一步加大对审计组和审计现场的廉政督查力度,由廉政监督员对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审计组和审计组成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确保重点项目审计依法、高效、廉洁实施。四是审计回访制度。回访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访谈、组织问卷调查等方式,重点对审计组和审计组成员实施审计有关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主动听取被审计单位对改进审计工作和审计机关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五是限时审结制度。根据项目性质、工作量和难易程度等,量化、细化审计项目的完成时间,制定《审计项目时限管理规定》,每周对项目落实时限规定情况进行点评,并将点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工作效能。六是责任追究制度。审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审计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理,违反法律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长沙市雨花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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