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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五查、三管”促建筑领域廉洁从业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澧县突出“五查、五管”,加大对建筑行业从业行为监管,促进建筑领域廉洁从业。自去年起,全县招投标项目3 5个,招标金额5.3亿元,没有出现1起书面或网上投诉,得到群众充分认可。

   “五查”。一是审查招标条件。工程招标发布信息之前,招标人提供招标资料需经县政务中心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否则不予进入下步程序。二是审查招标信息。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关机构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报价上限值、台理价)的合法性、合格性进行备案审查。三是审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符合工程实际要求,量身设置条件、擅自设定歧视性条款的招标文件不子通过。四是审查招标文书。所有中标通知书均按湖南省住建厅要求予以网上审查备案。五是审查招标控价。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根据县政府文件要求以县财政评审中心的评审金额为招标控制价依据。非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均参考常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常德城区房屋建设工程最低限价指标(第二期)的通知》公布的最低限价指标,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不予备案通过。
   “三管”。一是加强招标代理公司监管。代理公司选定由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确定,代理公司在履行代理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省市文件要求。每一招标代理项目必须有不少于3名专职人员专办。专职人员应持《专职人员工作证》上岗,并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和招标人的监督。二是加强对信息平台监管。所有应登录监督信息平台的项目全部按要求登录。三是加强委托代理人监管。招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其法定代表人或是拟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不能够重复押证上岗,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或确认为废标.(澧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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