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四抓四提升”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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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营造预防腐败新氛围,打造“风清气正”的新面貌,泸溪县实行“四抓四提升”,努力打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抓宣传,提升干部的政治水平。开展“远学陈超英,近学彭继云”的先进事迹,加大廉政模范的宣传力度,通过“学先进、找差距、搞座谈、写体会”,把学习教育引向深入,改进工作,形成了“讲政治,顾大局,崇正气,重品行”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制度,提升拒腐防变的控制力。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出台《泸溪县乡科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实施意见》,要求各单位干部做出廉政承诺,签订责任状,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建立健全了制度廉洁性评估,有效的从源头控制腐败。
三是抓督促,提升预防腐败的监督力。县纪委、监察局定期对个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工作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泸溪县成立特邀监察员制度,邀请县内特邀监察员参与每季度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廉政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要求整改,做出作出相应的纪律处理。
四是抓惩处,提升预防腐败的威慑力。惩处不是目的,而是一种督促手段。为了让领导干部更加廉洁自律,泸溪县纪委加强对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与县公安局、检察院等执法机构的协调联系,扩大腐败案件的信息来源,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有效的促进了预防腐败工作的开展。(泸溪县纪委综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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