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五廉一体”强化对新提拔干部廉政监督

近年来,湖南省桂阳县纪委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同时,不断加强对新提拔科级干部的廉政教育,改进监督方法,前移监督关口,形成了“五廉一体”的监督机制,强化新提拔科级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严把组织关,进行一次廉政鉴定。县委组织部在拟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之前,将考察对象名单函告县纪委进行廉政鉴定,县纪委在10天内对拟提拔任用对象个人是否廉洁、抓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否有力,以及通过廉政档案和平时掌握的拟提任科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向县委组织部提出鉴定意见。凡未经县纪委提供廉政鉴定意见的,不得上会讨论决定。
严把教育关,组织一次廉政谈话。为确保廉政谈话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县纪委抓实“二结合、三收集、四确定”谈话方法,即:根据县纪委全会确定的年度反腐败工作任务,结合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谈话主题;围绕建设幸福桂阳这个中心,结合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中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确定廉政谈话主题。收集考察情况,收集廉洁自律考核考评结果,收集信访举报材料,并加以分析和归类,为拟定谈话提纲做好准备。通过收集反映的问题,确定被谈话的领导干部对象、确定谈话的内容、确定谈话的重点、确定谈话的时间。
严把承诺关,举行一次廉政承诺。新提任科级干部接受任前廉政教育的基础上,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向县纪委书面承诺十项内容确保廉洁自律: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2、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3、不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4、不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友谋取非法利益。5、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6、不违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限酒的有关规定。7、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8、不借本人和家庭成员乔迁、生日及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9、不“跑官要官”,不违反人事任免制度的有关规定。10、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或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严把自省关,撰写一篇廉政报告。新提任科级干部任职半年年,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向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群众报告履行廉政承诺的情况,并从思想、制度、作风、管理等方面排查廉政风险点,查找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自己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形成专题报告后报送县纪委。
严把警示关,进行一次廉政提示。廉政提示分为个人有关事项提示和年终考核提示,新提拔科级干部凡涉及本人婚姻发生变化、操办个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本人因私、因公出国(境)、配偶子女出国(境)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有关事项,均要填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登记表》,县纪委在接到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报告人回复《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提示函》。新提拔科级干部在任职满一年,县纪委根据其本人一年来的履职情况结合年度考察、行风考评、效能监察、群众投诉等方面作出考核评定,并由县纪委常委与个人见面、进行个别反馈、开展廉政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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