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五项措施”加强纪检干部职业道德建设

11月20日,沅陵县纪委监察局举办第四季度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例会,集中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省纪委湘北座谈会会议精神以及办案谈话技巧,办案案卷质量要求和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处罚暂行规定。今年来,沅陵县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五项措施”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水平。
一是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材料。每年精读一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经典著作和一本纪检监察业务著作,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能力素质、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签订职业道德承诺书。层层签订纪检监察干部遵守职业道德承诺书,纪检组向向纪委承诺、纪检监察干部向机关支部承诺、乡镇纪检干部向党委承诺,使纪检监察干部时刻不忘自己的承诺,切实遵守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
三是制定职业道德规范。根据《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沅陵县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和日常行为禁止性规定》,并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加以应用。
四是加大效能考核力度。在季度效能考评中,将纪检监察干部遵守职业道德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相结合,与评先选优相结合。
五是强化培训力度。不仅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而且要提高业务工作技能。通过外出培训、下派挂职、岗位练兵和自学等多种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提高全面履职的能力。(沅陵县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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