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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三清”为反腐倡廉工作“定标尺”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中指出:“各级党委要更加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不是单独孤立的,它们三者紧密相连,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干部清正是政府清廉的基础,政府清廉是政治清明的前提,而政治清明又是全体党员、干部沿着正确方向前行,政府科学合理执政的重要保证。因此,要做好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就必须抓好“三清”工作不放松。
          首先,要抓好干部清正这个基础不放松。保持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是我党经受住执政考验,赢得人民群众拥护的重要保证。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党员干部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越来越大,必须坚持清正廉洁、公而忘私的高尚气节,正确对待名利权位,继续发扬“两个务必”的工作作风,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袭。同时,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党性教育、廉洁从政教育,提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要始终保持对腐败行为地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力度,大力提高“腐败成本”,让腐败分子用自己的“政治前途”为违法违纪行为“买单”。
          其次,要抓好政府清廉这个前提不放松。政府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政权结构中的最高行政机关,掌握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政府的执政行为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清廉是制定好政策,推行好方针,实现好作为的基础,是推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关键。因此,在做好政府清廉工作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推行“三务”公开、“三公经费”公开,提高政府执政行为的透明度;要强化权力的运行和监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规章办事、重人民监督的监管体系;要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再次,要抓好政治清明这个核心不放松。政治清明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最终目标,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实施和扎实落实的关键因素,是保证党继续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大环境。当前,保证党的政治清明就是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各项制度,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增强党抵御“四种风险”,接受“四种考验”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执行力和号召力。唯有如此,才能够激发全党全国上下继续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改革创新、奋勇争先,艰苦奋斗、奋力拼搏的中华民族精神,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民族伟大复兴贡献一份力量。(安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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