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规范税务涉企检查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2-11-29 11:38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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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县下发了《规范涉企检查有关规定》和《企业“宁静日”制度》,年初在县优化办备案本年度涉企检查计划,税管、稽查人员凭《涉企检查备案表》进入企业和完成检查工作。规定每月的1-20日为“企业宁静日”,管理人员和稽查人员一般不得自行进入企业。同时实行查前告知制度,除信访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和专案稽查案件外,实施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提前告知纳税人,统筹安排对纳税人的税收调查和检查工作,避免重复安排内容相同的调查和检查事项。对评为A类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除举报、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三年内检查不超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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