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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国家税务局扎实推进防止利益冲突试点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11-29 09:38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切实规范国税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行为,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该局积极探索扎实推进防止利益冲突试点工作。
第一,把握导向,形成有力的组织保障机制。一是深化思想认识。通过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纪检日活动等各种形式加强对防止利益冲突的宣传,加强广大党员干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防止利益冲突知识的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防止利益冲突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防止利益冲突的意识。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各项政策措施,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意识,提高大家对开展利益冲突回避试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强化组织保障。该局党组将防止利益冲突作为建设廉洁、高效、服务和法治国税的有力抓手,形成了党组总揽、“一把手”负责、分管局领导主抓、纪监部门落实、相关科室配合、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固化组织实施。召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明确实施范围、工作任务、时间步骤和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经市局党组研究,确定湘乡市国税局作为防止利益冲突试点单位,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在全市系统进行推广。
第二,着眼于科学规范,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体系。一是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管理为重点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即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基建等工作;严格执行一把手任职回避和交流轮岗制度,一把手的配偶子女及其三代以内血亲近姻亲属,不得在其管辖范围内担任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的领导职务,同一地方部门单位人一把手满5年原则上交流,满10年的必须交流;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一把手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后再表态,对意见分歧大的,暂缓决策;健全议事规则、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二是建立个人财产、重要信息申报制度。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将个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房地产、有价证券、大额现金(存款)、贵重物品、投资收益、债权债务等财产进行申报。参与操作、管理或监督的所有国税工作人员都应将本人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重要信息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实行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三是建立利益回避制度,规范公共权力运行,消除重人情轻规则、办事靠关系等陋习。国税工作人员对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事项,应主动回避,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回避既可以是党员领导干部申请调整分工、调换岗位或辞去相关职务;也可以是其本人或利益关系人主动停止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行为。对第三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回避的申请或举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及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国税工作人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作出强制回避决定。强制回避可采取停职、调离岗位、责令辞职或免职等方式。对国税工作人员未主动回避而造成重大影响的,或拒不执行强制回避决定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四是建立岗位风险防控制度。根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全面排查个人、内设部门、单位的廉政风险点。针对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程序。对重要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定权力行使实施细则,规范自由栽量权。及时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警和纠正。
第三,着眼于权力制约,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监督机制。该局从规范权力运行和优化流程入手,实行流程再造,让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结合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定岗、定职、定责,科学合理划分权力,形成层层分解、环环相扣、有效制约的管理链条。对办税服务、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进行梳理、归集,对每个环节予以细化,制定统一的工作流程图,以流程规范执法和责任。在管理中确定了决策—执行—监督、审批—办理—监管、征收—管理—评估、推荐—考察—任用—监督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对重大涉税事项推行集中审批、联合办公、流水作业等工作方式,加强业务协调和权力制衡,规避执法风险。加强两权监督力度,在税收执法权方面,重点围绕税额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减免缓税、所得税税前列支等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有效纠正了税收执法偏差。在行政管理权方面,加强对“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监督,对经费预算和执行、基建项目、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实行动态监督,有效促进行政管理权的规范运行。同时,结合国税工作实际,选择部分社会关注度较高、纳税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提高了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开展向纳税人述职述廉、网上评廉、税企廉政共建、税收执法廉情回访、明察暗访等活动,有效规范国税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以权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处重大涉税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侵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定期分析信访和案件的信息,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规律,建立有效的办案制度与预防机制。进一步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和大要案件检查“四个一”制度,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切实发挥案件查办的综合效应。
第四,着眼于科技创新,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信息公开机制。充分运行税收征管系统、税收执法管理系统、税收执法监察系统真实具体与实时高效的优势,发挥信息汇总与监测分析功能,实现对税收管理的监督、预警、评估及信息服务。利用网上评廉系统将基层局的对外执法人员的个人情况和工作职责以及述职述廉报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约束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断创新纳税服务举措,在全省率先推行“一站式”全职能服务模式,科学、合理整合办税服务厅职能,实现“集所属职能于一厅”、“汇涉税事项于一窗”、“融全能服务于一人”,办税效率更为快捷、高效,在全省国税系统推广,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等领导的高度评价。对办税服务流程进行重新审视,实行“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办税服务新流程,深受纳税人欢迎,有效防止了办税事项中不廉行为发生。利用内部纪检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对全系统副科级别以上干部个人基本情况、住房情况、配偶子女就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建立廉政电子档案,进一步夯实纪检监察基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通过公开栏、办税厅、媒体、网络、刊物等进行公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建立舆情监测队伍建设,随时监测相关网络媒体,及时监控网络热点和异常情况,拓宽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第一时间发现和收集有价值、有分量的反腐倡廉舆情信息,做好廉情预警工作。按照科技加制度的要求,岳塘区局创新管理方式,开发 “6S”绩效管理平台,将工作任务的部署、转办、反馈、落实纳入信息化管理,确保每项任务从开始到终结都有流程控制,每个环节都有对应的责任人,干部工作质效通过系统直观地用积分统计显示,并与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实现行政管理的透明化和全程监督,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湘潭市纪委监察综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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