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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加强基层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永定区委、区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重点,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逐步健全,政府行政效能逐步提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主要做法是:
一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出台“两个规定”,为规范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了《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决策主体与程序、决策执行与修正、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以听证会为主要形式推行行政决策公开,为实现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近年来,先后组织了天门山合同延期听证会、农村集中饮水工程管理、房屋出租税收、住房保障等行政决策听证会,涉及项目10余个;2012年,区政府制定了《永定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的十项具体规定》,建立和完善了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政府工作机制,为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实现促进永定区全面领跑张家界目标奠定了基础。落实“两项制度”,2006年来,区政府建立了重大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类重大合同由区法制办审查,建立了政府合同管理台账,对区政府签订的合同名称、主体、标的、履行期限、承办单位、签订日期等进行全面登记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当好了政府的“法律顾问”;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全区梳理并审查通过的21件规范性文件实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永定政报》统一公布,及时向市政府进行了备案。成立 “一个组织”,为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策机制,成立了区经济社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省内外26名专家来指导全区经济发展,涵盖旅游、文化、教育、卫生、农业等多个领域,成为永定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囊团”和助推手
二是加强培训,激活队伍。一是多渠道“促学”,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法制报告会等形式开展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了执法意识和执法水平。近年来,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1次,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8期,召开涉法议题专题研讨会5次以上;坚持“从严、保质、扩量”的方针,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工程,对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资格培训、业务提升培训等,共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22 期,参训人员达1400多人次,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二是多层次“严管”,对各类执法单位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证件从执法内容、执法权限、执法范围和人员资格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换发新证,对该换证的及时换证,该注销的一律收回注销,通过摸底和审查,建立了全区43个执法单位1271名执法人员的资格档案。
三是规范程序,阳光执法。一是制定并下发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许可案卷标准》,通过观摩交流和互查互评相结合的方式,从全区行政执法单位随机调取行政处罚案卷,对处罚案卷质量较差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切实规范执法的目的。近年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次,抽调了35个单位执法案卷77份,并组织编纂了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以政府文件形式予以公发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积极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区39个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如在区环保局、林业局、工商分局、水利局等执法单位推行了企业首次轻微犯错不予处罚制度,为巨日水泥、宏泰矿粉等企业减少各类罚款近10万元,减免各类行政性事业收费60余万元。三是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加强了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执法监察,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纠正,有效的克服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四是开展了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选聘15名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围绕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和行政执法等内容,将区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城管局等30多个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确定为评议对象,扎实开展评议活动,其典型经验在全市进行了推广。五是建立了政务服务大厅,全区38个行政审批部门入驻区政务中心,将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和承诺办结时限等事项汇编成《永定区便民办事指南》,在电子显示屏、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中心网站予以公示,以方便公众查阅。2010年,区政府投资25万元在全市率先安装了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实行网上政务接件和初审职能等平台服务,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行政效率。
四是强化督促,严格考核。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细则,适时调整考核内容和标准,从贯彻文件精神、工作开展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等六个方面按百分制将考核指标细化为14项,附加特别加分和扣分制,实行单独考核,并把考核情况纳入全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凡发生重大违法案件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在各大集镇专门设立了行政执法人员违法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开展执法明查暗访,利用乡镇逢集日,抽查交通、运管、交警、农机、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上岗执法情况,现场纠正违法或不当行为25起,立案11起,与区信访局建立联系制度,对反映行政机关执法问题的上访事件由信访局及时移送区政府法制办处理,从而进一步扩大了监督检查覆盖面。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定期深入到执法任务较重的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执法“窗口”单位,通过调阅执法案卷、走访执法相对人、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等形式,了解执法情况,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日常督查评议结果作为执法责任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永定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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