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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纪委监察局 “三狠抓”加强对乡镇纪委的考核激励约束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和纪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助乡镇党委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其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基层政权的稳固。近年来永定区纪委、监察局突出制度建设、方法创新、正确导向“三狠抓”,实现了对乡镇纪委和纪检干部的的科学考核、有效激励、规范约束。
一、狠抓方法创新,确保考核科学公正
一是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主要考核案件检查、信访办理、惩防体系建设年度任务等7项内容,实行基本分百分制。对未按时按质办结信访件等情形分别扣减相应分值,对业务工作受到上级表彰奖励、肯定等情形相应加分。二是日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工作实行半年一报告一考核的办法,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实行一季度一报告一考核的办法,由区纪委监察局各职能科室牵头,提供查验依据,形成单项考核成绩,办公室统一汇总。三是民主测评与民意调查相结合。在考核中,对难以量化的目标任务,区纪委在完成标准和时限上提出明确要求,将该部分考核内容整合到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中进行。
二、狠抓正确导向,确保激励活力迸发
一是定期通报明位次。将乡镇纪委、监察室的考核结果分别以“季度通报、半年通报、年度通报”等方式全区通报,同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增强了考核的公开透明度。二是奖优罚劣树典型。区纪委除每年年终表彰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外,还制定了多个单项工作奖惩办法,如。同时,对 名工作不力、考核靠后的乡镇纪检干部进行了调整调离。三是提拔任用给位置。近两年,先后通过交流提拔、公开竞选27个乡镇、街道共交流纪(工)委书记15人,交流面达55.6%,提拔重用10人,占37%,其中5人提拔担任乡镇长,5人提拔兼任政协联络组长。选调5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2011年区纪委联合区委组织部报区委常委会同意,三个乡镇纪委书记空缺职位面向一般行政编制干部和事业编制干部在全区范围内打破编制门槛、年龄门槛,不拘一格用人才,三名八零后年轻干部从两百余人中脱颖而出。
三、狠抓制度建设,确保约束有章可循
一是成立专门监督机构。区纪委高度重视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检查,今年新成立了区纪委监督检查室,改变了以往干部室与监督检查室“大锅炒”的现状,二是建立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初,区纪委、监察局与乡镇纪委、监察室签订业务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发《永定区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目标管理。三是建立行为规范制度。重新细化针对委局内部、乡镇、派驻单位的考核细则。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围绕案件监察、信访举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以及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建立起了统一规范的工作流程,形成了明晰、具体的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权利行为的监督机制,并切实运用到了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使用、奖惩的各个环节,遏制了“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永定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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