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推行项目资金风险告知制度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2-11-30 16:17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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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区通过对财政下拨的政府投资资金和实物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针对管理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实行事前预警,实行政府工程项目资金风险告知制度。钱物使用单位定期向区财政等钱物管理部门报告使用情况,区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区纪委监察局对不按告知书内容操作,发生转移、截留、挪用、套取、贪污钱物等违规行为的,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制作《政府工程项目资金风险告知书》,分别送达被警示的单位或个人及主管部门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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