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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管工作

编辑:黄建明 发表时间:2012-11-30 16:53 来源:未知

        为确保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廉洁和招投标外部市场环境的进一步优化,长沙县创新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管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管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监察、检察、招标、法制办、财政、审计、发改、交通、水务等为成员单位,实行定人定位,明确职能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工作新格局。
        二是夯实管理平台。结合实际出台了《长沙县政府投资项目中违纪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长沙县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履约情况考核评比办法》(试行)、《长沙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机构库管理办法》、《关于对政府投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实行视频打卡考勤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长沙市入长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不诚信行为记录公示制度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强化社会监督和部门监管结果的综合运用,形成对违法违规现象的合围态势。
        三是强化各方责任。分别明确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督促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业主单位发现施工、监理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要求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业主单位可解除合同并提出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告标后监管领导小组依法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标后监管情况纳入对业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在岗和履职情况、现场管理、合同履行、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工程结(决)算等方面的监管,有效遏制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结果运用。建立了标后监管情况通报制度,每月月底出刊,《通报》直接报送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将标后监管结果计入企业诚信档案,运用于下次工程招标,评标时酌情加扣分,以强化监管的方式促推建安企业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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