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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性评估为制度“号脉”——岳阳注重制度建设推进防腐机制创新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廉洁性评估,是完善制度的一剂妙药”。这项反腐倡廉的新机制,源起2010年12月29日。敢为人先的湖南人成为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首批试点之一。与此同时,“团结求索”的岳阳人,也将目光聚焦在了这一“新生事物”上,于去年春天开始在部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开展试点工作,边探索边总结,在当年底就作出了今年在全市全面推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决定。
通过一年时间的不懈探索,岳阳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开展得风生水起,不仅赢得民心,赢得喝彩,也赢得荣誉。日前,这项工作被评为湖南省纪检监察创新性工作。
 
防腐新种降巴陵
2011年春天,国家预防腐败局印发当年度工作要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赫然在列,并居于重要位置。一时间,众说纷纭:制度非人,岂有腐败?对此,邓小平同志早已有过精辟论述,他说:“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好,可以使好人充分做好事,坏人不能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则好人不能充分做好事,坏人得以任意横行。”微言大义,寥寥数语道破制度其实具有廉洁性,好的制度不给腐败以条件与机会,纵然有腐败动机也难以产生腐败。反之,坏的制度必然给腐败的滋生以机会。
因此,制度廉洁性评估应运而生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年3月,湖南省纪委确定在省直和部分市州进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试点。起初,岳阳没有被确定为试点单位。但是,岳阳将试点工作由“上级推”转变为“主动抓”,不惧自我亮丑,敢于破旧立新,勇于担当,雷厉风行地出台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迅速在岳阳市住建局和平江县启动了试点工作。
春风春雨春雷,一颗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种子,开始在巴陵大地上生根发芽。《内经》记曰: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由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腐败是一种疾病,与其待腐败既生时亡羊补牢,何如在清平时未雨绸缪?岳阳,又一次走在了人前。
 
集思广益强保障
预防腐败,不能仅靠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之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尤需发挥各方专业力量。制度好不好,由谁说了算?面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岳阳人再次展现了他们的智慧:群策群力,集思广益。
于是,高校里的资深教授来了,相关部门的法律专家来了。且看他们来自何处: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协法制群团人资环委、市委党校法律教研部、市政府办秘书科、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这一串长长的名单,使岳阳人搞好制定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决心凸显无疑。
一个岳阳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由此成立。它开始与岳阳市纪委监察局携手,对两个试点单位起草制定中和正在执行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单位部门规范文件进行全面“体检”,努力从制度层面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局面,从一言堂变成群言堂;模式,从“分散办”变为“统一管”。
但,这还不够。只有将集体的力量发挥至极致,才能保证评估工作的公正与客观。文件起草单位组织初评后,必须将文件、评估意见及复审申请表一并上报市廉洁性评估协调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再分发给小组成员,再由小组成员提出书面的初审意见,填写初审意见表,然后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面对面的公开评审。
就这样,一项有可能沦为“关门审”的工作流程,硬是成为了“公开评”的创新之举,最大限度地防止了新制度“带病上岗”。
 
两头兼顾赢民心
岳阳市在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中,坚决摒弃了流于形式走过场,而是孜孜以求,精心制定了评审流程图解,将工作内容固定化;编制工作流程,将工作程序规范化;制定系列表格,将工作要求硬性化。这一作法,方便了工作、强化了责任、提高了效率。
“一年来,对平江县试点已发布执行的20个重要文件进行了评审,修改文件6个,废止文件3个;对新起草的8个文件进行了评审,制止出台文件4个,采纳评估意见后出台文件4个。对市住建局申报复审的7个文件进行了审议,终止执行文件1个,提出了10多条修改建议。”
这一组简单的数字,其实凝结了岳阳人的智慧。在评估工作中,为了避免发文单位将文件定型只等领导签发,再提交评估的现象,工作中坚持过程与结果兼顾的原则,将“最后议”变为“全程跟”,不但对制度自身进行评估,还对制度雏形进行审视。
2011年,市住建局拟出台《岳阳市城镇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办法》,其中一款规定对违规行为处以2万—20万元的罚款。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协调指挥小组组织了8名专家对该文件进行了现场评审。多名专家提出,罚款数额较大,且跨度巨大,使得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从而容易引发权力腐败。市住建局当即采纳了专家的意见,将罚款数额修改为“5000—10000元”,大大压缩了自由裁量的空间,有效地堵住了这个文件可能产生的漏洞和缺陷。
制度评审的益处立竿见影。岳阳市住建局的一位领导坦言:过去自由裁量权过大,群众有抵触情绪,执行起来也比较困难;如今虽然自由裁量权被削弱,但执行起来如臂使指,相当顺利。
在对现行制度的评审过程中,评估指导小组将重点放在了制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扩张权力、减免责任,增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谋取小团体利益等行为;设置的自由裁量事项是否必要合理,自由裁量幅度是否适当;办事流程设计是否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高效便民;权力配置是否合理,监督制约措施是否有效,责任追究机制是否健全等方面。
 
平江县福寿山镇《计划生育对象“四大手术”落实办法》这一份文件便“栽倒”在了当地纪检监察室的评估工作中。“对拒不进站落实结扎的对象,罚款2000元……”;“对拒不落实流引产手术的对象,收取1万元终止妊娠保证金,限期手术……”这些明显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系列条款,后被更正为“对拒不进站手术的对象,将成立专人工作组对其进行督促,限期进站手术。”
修订的是制度,遏制的是腐败,换来的是廉洁,赢得的是民心。
 
责任压肩添动力
毋庸置疑,责任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动力。在进行制度廉洁性评审过程中,岳阳人同样祭出了这记法宝,将“软要求”变为“硬责任”。
评审过程中,岳阳采取了把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到人的做法。从制度起草人,到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评审负责人,再到制度廉洁性评估协调指导小组每位成员,都有明确的要求和责任。填写表格,签名盖章……诸如此类的“严防死守”,完全避免了马虎应付。对于不按要求进行廉洁性评审的,或者因不采纳廉洁性评审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将会被追究纪律责任。
“戴上紧箍咒的和尚念不歪真经。”据岳阳市法制办了解,两个试点单位在2011年出台的文件不仅质量提高,数量也有所减少。一种情况是明知制度存在缺陷担心廉洁性评审通不过的;一种是准备出台文件依据不充分的;第三种情况是可发可不发的。
文件滥发的现象得到遏制后,束缚在群众身上的条条框框自然就少。实际上,大部分的制度不仅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着岳阳的经济发展环境。   
岳阳市住建局在2006年出台了《岳阳市建筑市场外来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其中规定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企业(公司)在岳阳需有办公场地。就是这条不起眼的规定,把诸多有实力的企业挡在了门外,其中不乏大名鼎鼎、实力雄厚的国有企业。不难想象,在2006年颁布到去年被评估协调指导小组责令废止,期间有多少家原本满怀热情的企业徘徊在岳阳门外黯然神伤。
往事不可谏,来者犹可追。纠正、废止、修改,尽管只有短短一年时间,尽管只在少数单位进行试点,但岳阳在制度廉政性评估工作中的表现,却赢得了各方一致叫好,成为各地效仿的对象,中纪委、国家预防腐败局对岳阳市积极主动、开拓创新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进行了专题推介。
岳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康代四曾经号召,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要敢于改变思路,改进方法,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岳阳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自从去年春天种下那颗预防腐败的种子,岳阳便用新颖的工作方法,巧妙的工作技巧,踏实的工作态度,精心呵护着它。如今,种子已破土,嫩芽挂朝露。如今,岳阳市委、市政府已经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岳阳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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